EBA欧洲银行-EBA-BS-2013-091rev2RTS-ITS-securitisation-retention-rules-clean_44页_791kb
报告摘要
总结:关于证券化风险保留及其他要求的监管技术标准草案咨询文件
核心内容概述
本咨询文件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旨在征求对《资本要求条例》(CRR)中关于证券化风险保留及相关要求的监管技术标准(RTS)和实施技术标准(ITS)草案的意见。这些标准将适用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化交易,旨在解决危机前市场中出现的“激励错配”和“利益冲突”问题,确保投资者与证券化发起人之间的利益一致,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咨询目的与范围
- EBA邀请公众对草案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评论,特别是第43页和44页提出的具体问题。
- 评论应针对问题陈述,明确相关点,提供清晰的依据和证据,并提出替代的监管选择。
- 所有反馈将在咨询结束后发布,除非申请保密。
2. 背景与动机
- 危机前证券化市场存在激励错配和利益冲突,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和市场恢复受阻。
- G20和IOSCO均建议证券化发起人或原始发行方应保留部分信用风险,以对齐利益。
- 目前的监管措施包括:
- 解决激励错配和利益冲突;
- 提高证券化结构的透明度;
- 改善信用风险定价机制;
- 增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3. RTS与ITS的法律基础
- RTS和ITS依据《欧洲银行管理局条例》(EBA Regulation)制定,其中RTS依据第10条,ITS依据第15条。
- 这些标准将最终以欧盟委员会法规形式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4. RTS主要内容
- 风险保留要求:机构需保留至少5%的净经济利益,具体方式包括:
- 选项(a):按每笔证券化资产的名义价值保留5%;
- 选项(c):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资产进行保留;
- 选项(d):保留第一损失档。
- 利益冲突处理:当机构仅参与再证券化时,仅需确保其在该层级的保留要求满足;若同时涉及原始证券化层级,则需在两个层级均满足要求。
- 持续保留机制:保留的经济利益不得因证券化结构中的嵌入机制而减少,也不得因现金流优先权而低于5%。
- 第三方模型使用:机构可使用第三方开发的金融模型,但需确保在投资前进行验证并理解其方法和结果。
- 披露义务:机构需向投资者披露保留的资产、选择方式、保留比例等信息,若某些交易不适用保留要求,也需明确说明原因。
- 合规审查:需明确机构在何种频率下审查其合规性,并确保在交易组合为相关交易组合时的适用性。
5. ITS主要内容
- 监督一致性:确保成员国在实施附加风险权重时保持一致。
- 违规处理:提供评估违规的标准、附加风险权重的实施条件及计算方式。
- 法律依据:依据CRR第396条,明确在何种情况下需采取额外风险权重。
6. 关键问题(Q&A)
- Q1:证券化是否依赖CEBS指南第25-26条来满足保留要求?是否能在不依赖这些条款的情况下满足CRR第394(1)条的保留要求?
- Q2:是否有新证券化交易可能无法满足CRR及相关RTS的保留要求?
- Q3:证券化是否依赖CEBS指南第48条来满足选项(a)的保留要求?若现在改用CRR第394(1)条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
- Q4:是否应将选项(a)的保留方式在RTS中明确列出?
- Q5:是否认为第6.1(b)条中的条件是正确且充分的?如有修改建议,应说明理由。
7. 其他要点
- “原始贷款人”是指直接或间接创建债务人或潜在债务人义务的实体,且非原始发起人。
- 对于再证券化交易,需确保各层级的保留要求均被满足。
- 需要确保第三方流动性设施满足覆盖100%信用风险的条件,以便符合保留要求。
文档结构
- 1. 响应咨询:说明提交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 2. 执行摘要:概述CRR对证券化风险保留的要求及EBA的职责。
- 3. 背景与动机:分析证券化市场的问题及国际监管建议。
- 4. RTS与ITS草案内容:详细说明各项要求及适用范围。
- 5. 附录文件:包括示例、成本收益分析及咨询问题列表。
结论
本文件是欧洲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关于证券化风险保留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市场透明度、利益一致性及监管一致性。通过明确RTS和ITS草案,EBA希望提升证券化交易的合规性与市场信心,同时为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供统一的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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