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上交所-兆易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4页_297kb
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总结
一、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
- 基本职责: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坚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 程序执行:
- 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审计服务: 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核查。
- 审计沟通: 过程中就事务所、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计划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 审计结论:
- 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 得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三、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 聘任建议: 审计委员会依据事务所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核查后,提议续聘中兴华。
- 审前沟通: 就审计范围、独立性等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议并通过审计方案。
- 审后沟通: 就审计结论、关键事项等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阅并审议财务报告等文件,确认公司处理符合会计准则。
- 推动工作: 积极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评价: 认为中兴华具备相应能力和专业胜任力,审计过程规范有序,审计结论客观、及时。
- 委员会职责履行评价: 自身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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