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上交所-中国电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3页_353kb
报告摘要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布,旨在总结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履职情况。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全面评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履职表现及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过程,最终确认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且审计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二、主要观点
- 信永中和资质良好: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且其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监管要求。
- 审计程序合规:审计委员会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 审计工作全面:信永中和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沟通机制完善: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包括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关键事项,确保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与有效性。
三、关键信息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1986年
- 转制时间:2012年,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 人员构成:
- 合伙人(股东):245人
- 注册会计师:1,656人
- 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 资质认证:
- 财政部颁发的执业证书
- H股企业审计资质(2010年)
-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新证券法实施前)
- 证券服务业务备案(2020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 原会计师事务所:致同,连续服务超过10年,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保障审计独立性,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 与致同完成沟通并取得其无异议
-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充分了解与评估,确认其具备胜任能力
- 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聘任信永中和
(三)审计履职情况
- 审计内容:
- 财务报告审计(2023年度及12月31日)
- 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核查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 审计结论:
- 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
-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审计过程:
- 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多轮沟通
- 涉及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测试、审计调整等关键环节
(四)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 2023年11月: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议聘任信永中和
- 2024年1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就审计工作时间表、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 2024年4月2日:召开现场会议,听取审计结果汇报,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任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及时,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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