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ECB欧洲央行_The_fiscal_policy_requirements_of_the_Treaty_establishing_the_European_Community_and_the_Stability_and_Growth_Pact_2页_212kb
报告摘要
欧洲联盟财政政策要求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件总结了《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及《稳定与增长公约》对成员国财政政策的主要要求,重点包括避免或纠正过度赤字、设定中长期预算目标以及调整路径。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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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或纠正过度赤字
- 每个成员国必须避免出现过度的政府赤字,或在发现赤字过度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过度赤字的判断标准是赤字与债务占GDP的比率,参考值分别为3%和60%。
- 如果赤字被认定为过度,欧盟理事会(ECOFIN)将向相关成员国发出纠正建议;若成员国未遵守,理事会将发出正式通知。
- 理事会在建议或通知中会设定一个修正期限,通常要求成员国每年至少改善0.5%的GDP在循环调整后的预算平衡。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幅度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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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预算目标
- 每个成员国需设定自身的中长期预算目标,以循环调整后的预算平衡表示,扣除一次性及其他临时性措施。
- 目标应满足以下三项原则:
- 提供相对于赤字占GDP 3%参考值的安全边际;
- 确保快速推进可持续的公共财政;
- 在不影响前两项的前提下,保留一定的预算灵活性,以考虑公共投资的需要。
- 对于已采用欧元或参与ERM II的成员国,其目标应设定在GDP的-1%至平衡或盈余之间。
- 目标设定需特别考虑成员国的债务与GDP比率及潜在经济增长率,对于高债务比率和低潜在增长率的国家,目标应更具挑战性。
- 隐性负债(如因人口老龄化而增加的公共支出)应在适当的标准和方式确定后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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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长期目标调整的路径
- 未达到中长期目标的成员国需在经济周期内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目标。
- 作为基准,成员国应每年实现至少0.5%的GDP在循环调整后的预算平衡改善。
- 调整力度应根据经济状况而定,在经济状况良好时应更积极,而在经济困难时可适当放宽。
- 为了支持重大结构性改革(对公共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有积极且可验证的影响),允许对中长期目标和调整路径进行临时偏离。
关键信息
- 赤字与债务比率:3%和60%是判断是否为过度赤字的参考值。
- 纠正机制:ECOFIN理事会负责发出建议或通知,并设定修正期限。
- 调整幅度:通常为每年0.5%的GDP改善,但在特定情况下可更高。
- 中长期目标设定:成员国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设定目标,尤其是债务比率和潜在增长率。
- 隐性负债:将在适当条件下纳入考量,以确保财政政策的全面性。
- 结构性改革: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临时偏离目标,以支持长期财政健康。
总结
《稳定与增长公约》和《欧洲共同体条约》对成员国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维护财政纪律、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成员国需避免过度赤字,设定符合自身情况的中长期预算目标,并根据经济周期采取适当的调整措施。同时,为支持长期结构性改革,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目标进行临时偏离。这些要求强调了财政政策的灵活性与目标导向性,以确保欧盟财政体系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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