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趋势洞察-2019.4-21页_1mb
报告摘要
腾讯网络法专报总结(2019年4月)
核心内容概览
2019年4月,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动态主要围绕人格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治理、人工智能政策等主题展开。中国、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在加强互联网法律监管,以适应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人格权保护:科技发展与法律平衡
-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回应AI等前沿技术对人格权的影响。
- 规范“AI换脸”,禁止通过技术手段丑化、污损或伪造他人肖像权,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保护自然人声音权。
- 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收集未成年人信息须征得监护人同意。
- 人体基因与胚胎研究被划出法律红线,防止滥用技术。
二、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商业秘密与平台行为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新增“电子侵入”“间接侵权”等条款。
- 惩罚性赔偿机制引入,提高违法成本,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
- 海淀法院判决搜狗浏览器劫持百度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强调“互联网专条”对竞争行为的规范。
- 诉前禁令制度被用于快速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三、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法强化与侵权惩处
- 《商标法》第四次修订,增加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行为的处罚,提高侵权赔偿上限。
- 新法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须以使用为目的,否则予以驳回。
- 新增禁令制度,允许法院责令销毁假冒商品和制假材料。
- 规范商标代理机构,防止其参与非正常申请行为。
四、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处理规则与限制范围
- 公安部等发布《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扩大适用范围至非互联网环境。
- 区分直接与间接收集方式,禁止大规模收集敏感信息,如种族、政治观点等。
- 限制个人信息共享与转让,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例外情形。
- 允许处理后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数据超出协议约定使用。
五、公共数据开放:地方探索与国家示范
- 北京、上海发布《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
- 北京强调数据采集、入云与目录管理,强化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
- 上海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明确开放范围,建立统一开放平台,提升数据质量。
- 公共数据开放已成为全球趋势,美欧已出台相关法律,我国地方探索具有示范意义。
六、平台治理:公平性与透明度提升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法》要求。
- 限制刷单炒信行为,禁止删除用户不利评价,防止虚假宣传。
- 规范算法推荐,要求提供非个性化选项,防止“大数据杀熟”。
- 个人信息保护,要求“逐次”征得用户同意,避免“一揽子”授权。
- 电商广告需显著标明“广告”,防止误导消费者。
七、人工智能政策:伦理与治理框架构建
- **欧盟发布《可信AI伦理指南》**与《算法责任与透明治理框架》,提出AI治理的伦理与法律路径。
- 伦理原则包括尊重自主性、防止损害、公平、透明等。
- 治理框架提出分级监管、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算法责任与透明度。
- 美国FDA提出AI医疗设备监管框架,适应AI模型的持续迭代,提出“软件预先认证项目”。
- 允许部分算法更新,但需经FDA批准,确保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结
2019年4月,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呈现加强监管、规范行为、促进创新的趋势。中国在民法典人格权编、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个人信息保护、公共数据开放及平台治理等方面均有显著进展,尤其在应对AI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上表现积极。欧盟则在平台治理与AI伦理治理方面动作频频,试图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数字生态。美国FDA则聚焦于AI医疗设备的监管,提出适应AI持续迭代的监管机制,为行业创新提供支持。
各国在互联网法律政策上的探索,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推动了技术与法律的协同发展。未来,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技术创新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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