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要求_22页_1mb
报告摘要
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T 1496—202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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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概述
《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要求》规定了上海地区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的基本要求,涵盖碳排放、交易、资产与碳中和管理。标准旨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企业节能降碳及可持续发展。 -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市内燃煤、燃油、燃气发电企业,包括热电联产企业,重点关注其碳管理职责、绩效参数及动态更新机制。 -
基本要求
- 职责分工:企业需明确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各部门(如碳管理部门、技改部、设备部)职责,确保碳管理覆盖全生命周期。
- 绩效与基准:设定分层级碳绩效目标(一级至四级),并通过历史数据和行业对比制定碳基准。
- 文件与资源:包括碳管理体系文件、合规性要求以及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等基础保障。
- 碳排放管理
- 范围识别:涵盖主要生产系统(锅炉、汽轮机)、辅助系统(脱硫装置)及附属系统(办公、交通),明确直接与间接排放源。
- 运行控制:需统计排放数据、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减排措施并保护计量设备。
- 碳交易管理
- 运行控制:记录交易过程、制定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履约清缴。
- 评审:定期评估账户管理、交易数据与政策合规性,支持决策改进。
- 碳资产管理
- 运行控制:覆盖碳配额、CCER及碳普惠项目,实施统计、风险评估和价值维护。
- 风险控制:包括碳金融衍生品开发、收益测算与合规交易。
- 碳中和管理
- 运行控制:确定碳中和范围、路径、实施举措,包括设定碳达峰目标。
- 路径评审:审查政策与技术可行性,确保路径先进、可靠,并定期评估进展。
- 评价与改进
- 企业通过内部审核、合规性评价及综合评估持续改进碳管理。改进方式主要聚焦于设备升级与工艺优化。
本标准强调了火力发电企业在双碳转型中的系统化管理框架,为实现绿色低碳目标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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