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个税法影响和未来税改展望_23页
报告摘要
新个税法影响与未来税改展望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8月31日,我国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起征点和税率。本次个税改革是自1980年建立个税制度以来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旨在优化税收体制、调节贫富差距、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主要观点
1. 本次个税法的主要修正内容
- 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统一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 按年征收个税:将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对不足起征水平的个人所得进行退税。
- 提高起征点: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扩大低税率级距。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2. 本次个税修改的影响
- 减税规模:预计全年减税约3200亿元,占2017年财政总收入的1.9%。
- 纳税人比例下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从44%降至15%。
- 对中低收入群体影响最大:起征点提高和税率级距调整对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减轻效果显著,特别是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 专项附加扣除影响消费倾向:预计人均税收减免约305元,总减税约153亿元,对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影响较大。
3. 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
- 政策复杂性:专项附加扣除需由国务院后续出台细则,初步考虑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
- 家庭联合征收尚未建立:目前只能通过夫妻一方扣除,增加了征管难度。
- 扣除范围和标准:预计子女教育可能仅涵盖义务教育,大病医疗需明确认定范围和抵扣限额,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可能有限额,赡养老人支出纳入扣除范围。
未来税改展望
展望1:房产税立法可能提速
- 改革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七个财税改革领域,房产税尚未实质性推进。
- 时间压力:改革时间点为2020年,新个税法的实施可能倒逼房产税的推出。
- 提高直接税比重:当前我国间接税占70%,个税改革旨在降低个人税负,与提高直接税比重目标存在矛盾,可能推动房产税立法。
展望2:增值税大概率三档并两档,不排除税收普降
- 三种情景分析:
- 情景1:各级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减税约4564亿元,财政赤字率上升至3.1%。
- 情景2:合并17%和11%两档税率,减税约2800-3800亿元,财政赤字率不超过3%。
- 情景3:取消17%税级,减税约11647亿元,财政赤字率蹿升至3.9%。
- 最可能情景:合并17%和11%为13%和6%两档税率,减税约3323亿元,财政赤字率控制在3.0%以内。
展望3:减税对行业的影响
- 受益行业:
- 本身销项税率较低的行业: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行销项税率为6%)。
- 销项与进项税率相近的行业:如交运仓储业(销项与进项税率差为1.9%)。
- 制造业受益显著:合并税级后,制造业普遍受益,但出口占比高的行业出现分化。
- 服务业可能税负加重:在现行税率体系下享受最低税率的服务业,若税率下调或合并,税负可能加重。
关键信息
- 起征点调整: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年减税约3200亿元。
- 税率级距调整:扩大低税率级距,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率。
- 专项附加扣除:初步设定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具体细则待定。
- 增值税改革方向:三档并两档,最可能情景为合并17%和11%为13%和6%。
- 财政影响:减税对财政拖累有限,但需平衡减税力度和财政赤字压力。
风险提示
-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减税效果和税改进程。
- 模型假设与实际偏差:测算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附录信息
- 附录1:财政部部长刘昆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涵盖纳税人分类、综合征税、税率结构、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
- 附录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明确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定义、税率调整、专项扣除等。
- 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文,包含税率表和征税规定。
- 附录4:我国个税改革大事记,涵盖1980年至2018年的改革历程。
总结
本次个税改革在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和引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旨在优化税收结构、减轻居民税负并促进消费。未来税改可能包括房产税立法和增值税改革,其中增值税三档并两档是最可能的改革方向,对制造业和部分服务业影响较大。专项附加扣除虽有较大潜力,但征管难度较高。整体来看,此次税改对财政影响有限,但对居民消费能力和收入分配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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