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金融牌照业务指南_41页-1mb
报告摘要
金融牌照业务指南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指南详细介绍了中国金融牌照的种类及其审批机构、政策依据、申请条件、设立程序及行业现状。2017年,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了严格整治,暂停新设网络小贷公司,并加强支付业务监管,推动金融牌照的规范发展。
各类金融牌照要点
一、民营银行
- 审批机构:银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20亿元人民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17家(截至2017年6月)
- 申请条件:
- 投资者需依法设立、具备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能力
- 防范风险传递,股东需无不良记录
- 设立标准包括良好的股权结构、业务范围、市场定位及风险管理体系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向银监局提交申请,银监会4个月内决定
- 筹建期为6个月,可延期一次,最长3个月
- 开业需在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开业则注销许可
- 主要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等,部分尚未开业。
二、消费金融
- 审批机构:银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25家(截至2017年)
- 申请条件:
- 具备合法章程及出资人资格
- 有合格从业人员及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向银监局提交申请,银监会4个月内决定
- 开业需在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开业则注销许可
- 主要机构: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等。
三、传统小贷
- 审批机构:各地金融办或相关机构
- 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1000万元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8673家(截至2016年年末)
- 申请条件: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有合法章程及管理制度
- 董事、监事、高管无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 设立程序:
- 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工商登记
- 行业情况:
- 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实收资本及贷款余额均较高,部分地区如广东、江苏、浙江等发展迅速。
四、网络小贷
- 审批机构:各地金融办或相关机构
- 注册资本要求:各地政策不统一,如湖南要求3亿元人民币,上海要求2亿元人民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153家(截至2017年7月底)
- 政策特点:
- 业务范围受限,多数地区限制线下业务在省内
- 杠杆倍数不一,如湖南为3倍,云南为2倍
- 设立程序:
- 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批准后设立
五、融资性担保
- 审批机构:各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2000万元人民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7989家(截至2014年末)
- 申请条件:
- 股东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 设立程序:
- 监督管理部门30日内作出决定
- 批准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 行业情况:
- 2010-2014年担保机构数量增长较快,中小企业担保余额占比高。
六、融资租赁
- 审批机构:商务主管部门
- 注册资本要求:
- 外资:500万美元
- 内资:2001年8月31日前设立不低于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不低于17000万元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8218家(截至2017年6月)
- 申请条件:
- 具备相应专业人员及风险控制制度
- 具备与业务相关的行业背景
- 设立程序:
- 外资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商务部45日内决定
- 内资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30日内决定
- 行业情况:
- 机构数量庞大,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七、金融租赁
- 审批机构:银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66家(截至2017年6月底)
- 申请条件:
- 具备合法章程及合格从业人员
- 具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向银监局提交申请,银监会4个月内决定
- 开业需在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开业则注销许可
- 行业情况:
- 2015-2017年机构数量有所增长。
八、商业保理
- 审批机构:商务主管部门
- 注册资本要求:
- 外资: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内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认缴)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6748家(截至2017年6月末)
- 申请条件:
- 具备相应的资产规模及管理经验
- 拥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 设立程序:
- 申请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批准后设立
- 行业情况:
- 分为外资、内资、地方国企、民营等类型,具体数据未提供。
九、信托
- 审批机构:银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68家(截至2015年末)
- 申请条件:
- 股东符合规定条件
- 具备合格从业人员及风险管理体系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向银监局提交申请,银监会4个月内决定
- 开业需在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开业则注销许可
- 行业情况:
- 信托公司包括央企控股、地方国企控股、民营、外资银行参股等类型,如中航信托、建信信托等。
十、保险
- 审批机构:保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200家(截至2016年6月)
- 申请条件:
- 股东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
- 具备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及风险控制体系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6个月内决定
- 开业需在1年内完成,提交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
- 行业情况:
- 截至2016年6月,保险机构数量为200家,其中人身险和产险分别占比约71.8%和28.2%,累计保费收入达30959.1亿元。
十一、财务公司
- 审批机构:银监会
- 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人民币;经营外汇业务需不低于500万美元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236家(截至2016年末)
- 申请条件:
- 企业集团需具备一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及良好治理结构
-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及风险管理能力
- 设立程序:
- 筹建需向银监会提交材料,3个月内完成
- 开业需在核准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行业情况:
- 财务公司数量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及外资,总数达236家
- 资产规模达7.5万亿元,负债总额为4.09万亿元,不良资产率仅为0.03%
十二、典当
- 审批机构:商务部门
- 注册资本要求:300万元;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最低500万元;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最低1000万元
- 已取得牌照机构数:8472家(截至2017年6月)
- 申请条件:
- 有合法章程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 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
- 设立程序:
- 需向商务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
- 行业情况:
- 典当机构数量庞大,2017年上半年注册资本合计1704.5亿元,从业人数达4.8万人,不良资产率低,风控体系相对完善
十三、P2P中介备案
- 备案登记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注册资本要求:未明确,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 备案登记流程:
- 新设平台需先完成工商登记,再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
- 已成立平台需修改经营范围,提交合规说明及整改报告
- 备案时限不超过40个工作日(新设)或50个工作日(已设)
- 备案管理说明:
- 备案不构成对经营能力的认可
- 需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备案信息需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官网公示
- 备案变更或终止需及时报告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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