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助推医药产品进口创新模式_3页_937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第十四期,2022年7月)
核心内容概述
本期中国税务快讯聚焦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政策的最新进展,重点分析了北京与河南两地试点政策的差异及其对医药行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的影响。该政策是中国在跨境电商领域对医药产品进口的首次正式突破,旨在通过创新的监管与税收模式,提升药品进口效率,降低消费者用药成本,并为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主要观点
1. 试点政策背景与发展
- 北京试点:2019年12月获批,是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的首次合法路径,主要针对注册在北京市、具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
- 河南试点:2021年5月获批,成为全国唯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2022年4月11日完成首单交易,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2. 政策特点与创新
- 税收优惠:在河南试点中,实行“交易限值内零关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的政策,减轻消费者用药负担。
- 销售模式:从“销售”到“零售”,河南试点构建了消费者直接从境外生产商购买药品的路径,形成新的跨境采购模式。
- 药品清单:突破了跨境电商正面清单的限制,首批试点清单包括13种非处方药,未来将分阶段扩大,包括国内未上市的非处方药、已上市的境外处方药及临床急需的处方药品。
3. 管理模式差异
| 项目 | 北京试点 | 河南试点 |
|---|---|---|
| 试点期 | 暂无具体期限 | 自批复之日起3年 |
| 试点企业类型 | 注册在北京市、具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 |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 |
| 交易平台 | 由试点企业或其关联公司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服务系统 | “三平台一中心”模式:药品交易网、特殊监管区域平台、地方药品试点外综服平台、处方审核和流转中心 |
| 追溯体系 | 建立“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基础的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 | 境内代理人制定完善的追溯制度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
| 企业责任 | 平台企业统筹管理入驻企业、物流、仓储等,并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 平台企业、入驻商家、境内代理人均承担对应环节责任 |
关键信息
- 试点扩展趋势:除北京、河南外,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也在尝试进口特许药械,为患者提供国际先进医疗产品。
- 政策支持: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通知,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为后续试点提供政策依据。
- 未来展望:试点政策有望不断拓展和深入,适用药品清单将分阶段扩大,为跨境电商平台和跨国医药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毕马威建议
对跨境电商平台及医药企业
- 政策跟踪:密切关注各试点地区的政策动向及适用药品清单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
- 渠道拓展:积极与试点政府沟通,推动自身产品纳入试点目录,拓展新的销售渠道。
- 合规管理: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全流程合规,避免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
对跨国医药集团企业
- 市场布局: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在华的长短期市场策略。
- 供应链优化:结合试点政策,优化供应链与物流体系,提升运营效率。
- 合作拓展:与毕马威等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政策解读与市场分析支持,推动产品在华合规上市。
总结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政策是中国在医药进口领域的重要创新,通过税收优惠与灵活的管理模式,为消费者和企业创造了新的价值。北京与河南试点政策在管理方式、适用药品清单及责任划分等方面各有特色,为未来政策推广提供了参考。毕马威建议相关企业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加强合规管理,推动产品在华市场的发展,同时关注更多试点地区的政策拓展,以实现更广泛的市场覆盖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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