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助推医药产品进口创新模式_3页_935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 - 第十四期(2022年7月)
核心内容概述
2022年7月发布的《中国税务快讯》第十四期聚焦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最新进展,分析了北京与河南试点政策的异同,以及未来可能的政策拓展方向。该试点政策旨在通过创新模式,推动医药产品进口的合法化与便利化,同时减轻消费者用药负担,提升跨境医药产品的可及性。
主要观点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在医药产品领域的重要突破,首次打通了B2C模式下药品进口的合法路径。
- 北京试点自2019年底启动,试点期暂无明确期限,主要针对具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
- 河南试点于2021年5月获批,试点期为3年,试点企业类型更广泛,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
- 河南试点在管理模式、销售链条、药品清单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形成了“三平台一中心”的运营模式,并允许进口非处方药,突破了跨境电商正面清单的限制。
- 试点政策为跨境电商平台和跨国医药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助于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关键信息
试点政策对比
| 项目 | 北京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 | 河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
|---|---|---|
| 试点期 | 暂无具体期限 | 自批复之日起3年 |
| 试点企业类型 | 注册在北京市,具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 |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 |
| 交易平台 | 由试点企业或其关联公司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服务系统 | “三平台一中心”模式:药品交易网、特殊监管区域平台、地方药品试点外综服平台、处方审核和流转中心 |
| 追溯体系 | 建立“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追溯体系 | 境内代理人制定完善的追溯制度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
| 适用药品清单 | 由试点企业申请并提交备案审核,原则上不超过跨境电商正面清单 | 已取得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不在跨境电商正面清单范围内),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 |
试点意义与前景
- 消费者受益: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者可以直接从境外生产商购买药品,享受更低的关税和税费,减轻用药负担。
- 企业机遇:跨境电商平台及跨国医药企业可借此拓展新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和销售规模。
- 政策拓展:未来适用药品清单将分阶段扩大,从非处方药逐步扩展至处方药,为更多药品进口提供政策支持。
- 监管创新:试点政策推动了药品进口监管模式的优化,强调全流程追溯与责任分工,提升药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毕马威建议
- 政策布局分析:企业应密切关注各地政策动态,评估自身产品是否符合试点要求,积极争取纳入试点清单。
- 市场与产品适配:结合国内市场需求与产品特点,制定合理的市场进入策略,优化销售渠道与供应链管理。
- 合规与风险管理:在试点过程中,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产品合规性与交易真实性,防范冒名交易等违规行为。
- 多方协作:与试点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伙伴保持沟通,共同推动政策完善与行业规范发展。
行业趋势与展望
- 随着试点政策的推广,预计更多地区将加入跨境电商进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改革行列。
- 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已作为特许药械进口试点,为患者提供国际先进药械,未来有望成为其他地区借鉴的模式。
- 毕马威将持续关注政策动向,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助力其在跨境电商医药进口领域的布局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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