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汇编_37页_1mb
报告摘要
2026年从化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26年从化区将重点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通过多渠道宣传,确保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和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涵盖种粮、耕地、土地流转、商品有机肥、农机购置与报废更新、农业保险、贷款贴息、产业园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病死猪处理、动物疫病免疫等多个领域,旨在促进“三农”高质量发展,推动从化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强区。
主要政策分类及关键信息
一、种粮大户补贴
- 文件依据:穗农〔2018〕94号
- 补贴对象:单造种植水稻15亩以上或通过流转获得耕地的经营主体
- 补贴标准:300元/亩/造,每户单造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时间:早造5月1日前,晚造9月1日前
- 实施时间:2018年7月2日起
- 村工作经费: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000元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 实施时间:2024-2026年
- 保险品种:
- 种植类:水稻(含完全成本)、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花卉苗木、茶叶、蔬菜等
- 养殖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家禽等
- 设施农业:种植大棚
- 水产养殖:省级及地方水产养殖险
- 其他: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地方特色险种
- 保险责任:
- 种植类:暴雨、洪水、风灾、病虫害等造成损失达15%以上可赔
- 养殖类:疫病、自然灾害等造成死亡达3%以上可赔
- 水产养殖类: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死亡达15%以上可赔
- 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不同作物及畜禽类型,保额从600元到32000元不等,费率从2.5%到15%不等
- 财政补贴: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分担
三、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
- 文件依据:穗农规字〔2023〕6号
- 补贴对象:种植面积15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 补贴标准:
- 以畜禽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400元/吨
- 以沼液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450元/吨
-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500元/吨
- 申报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
- 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四、农机购置补贴
- 文件依据:穗农函【2024】380号、粤农规【2024】13号
-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及农业组织
- 补贴标准:按省公布标准执行,实行定额补贴
- 申报途径: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
-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
五、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文件依据:粤农规〔2024〕2号
- 补贴对象:农业个人及组织
- 补贴标准:按省确定的9种农机类型,实行定额补贴
- 报废条件:使用年限5年以上,或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等情况
- 申报时间:全年
- 实施时间:2024年4月17日起
六、水稻机种作业补贴
- 补贴对象: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
- 补贴标准:
- 育插秧机械化作业:80元/亩
- 精量穴直播:50元/亩
- 无人飞机直播作业:20元/亩
- 申报时间:服务结束15天内
- 实施时间:2017年起
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文件依据:财农〔2016〕26号、粤财农〔2021〕75号
-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 补贴标准:104.6元/亩(2025年标准)
- 申报时间:每年8-10月
-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 不予补贴情况:非农用地、多年生作物、抛荒土地等
八、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
- 补贴对象: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单位
- 补贴标准:
- 种业企业:最高200万元/年
- 其他农业企业:最高100万元/年
- 申报途径:经镇街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九、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
- 文件依据:穗农规字〔2023〕3号
- 补贴对象: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承担单位
- 补贴标准:
- 国家级产业园:1亿元/个
- 省级产业园:5000万元/个
- 申报途径:经区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时间:2023—2027年
十、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文件依据:穗农规字〔2023〕5号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投资主体
- 补贴标准: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最高200万元/年
- 申报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
- 实施时间:2022—2024年
十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
- 文件依据:粤农〔2012〕248号、穗农函〔2013〕38号
- 补贴对象:年出栏50头以上、规范免疫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 补贴标准:80元/头
- 实施时间:2016年起
十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文件依据:穗农〔2023〕108号
- 补贴对象: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费用
- 补贴标准:
- 病害猪损失:省、市、区三级总额不超过800元/头
- 无害化处理费用:市财政48元/头,区财政32元/头
- 申报时间:2023年起
十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
- 文件依据:粤农规〔2025〕5号
- 补助病种及畜禽:
-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
- 口蹄疫:猪、牛、羊
- 小反刍兽疫:羊
- 补助标准:
- 肉猪2元/头,种猪3元/头
- 肉鸡0.25元/只,种鸡0.38元/只,蛋鸡0.38元/只/年
- 肉鸭(鹅)0.5元/只,种鸭(鹅)0.75元/只,蛋鸭(鹅)0.75元/只/年
- 肉牛4.5元/头,奶牛3.5元/头/年
- 肉羊2.3元/只
- 申报途径:通过“粤畜禽强免直补”小程序申请,提交纸质材料
-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起,有效期5年
十四、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
- 文件依据:穗农〔2018〕163号
- 补贴对象:
- 流转农户(转出方):100元/亩
- 村集体经济组织:5元/亩
- 镇街土地承包管理部门:10元/亩
- 申报条件:
- 流转面积达100亩以上
- 签订规范合同,通过“三资”监管平台流转
- 流转期限5年以上
- 申报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
-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十五、绿色食品认证补助
- 文件依据:穗农[2019]173号
- 补助对象:
-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生产经营主体
- 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权的主体
- 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授牌的基地
- 补助标准:
- 绿色食品产品:初次3万元/个,续展2万元/个
-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初次3万元/个,续展2万元/个
-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次性补助20万元
- 产品推介活动:每次补助0.5万元或1万元
- 申报途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提交申请
- 实施时间:2019年12月26日起
政策实施保障
- 各项政策均通过“粤财扶助”等线上平台进行申报,提高效率与透明度
- 申报材料需经镇街、区级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 部分政策实施时间明确,如农机购置补贴从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
- 有明确的申报条件和流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咨询渠道
-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7976532
- 产业发展与种业管理科:87978531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87976955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87997333
- 种植业管理科:87977579
- 畜牧水产科:87976716
- 兽医与屠宰管理科:87987521
- 科技教育管理科:87997218
- 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机管理科:87997618
-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87989113
- 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8797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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