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_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_3页_295kb
报告摘要
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于2022年12月28日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自1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 暂定税率调整: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较2022年增加66项,删除535项),其中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环境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税率下调。同时,对大型轮胎、电吹风机等10项商品降低暂定税率,5项商品提高暂定税率。
- 最惠国税率降低:2023年7月1日起,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八步降税,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至7.3%。此降税基于中国在WTO《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中的承诺,该协议涵盖201项产品,涉及约1.3万亿美元贸易规模。
- 协定税率调整:对19个自贸协定项下、29个缔约国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包括:
- 对中国-新西兰、秘鲁、韩国等自贸协定及RCEP项下产品进一步降税;
- 亚太贸易协定继续实施,并自7月1日起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降税;
- 已完成降税的自贸协定包括中国与东盟、智利、新加坡等。
- 税则税目修订: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48个,涉及修改名称6项、删除子目12项、新增子目30项、调整范围7项。
政策背景:此次调整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应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及国际经贸环境变化。RCEP作为全球最大自贸区,自2020年签署后持续推进,2023年1月2日起对印尼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企业建议:
- 及时梳理调整影响,掌握商品对应税号变更,优化海关HS编码管理,利用毕马威自主开发的KCCP系统提升效率;
- 参与税政调研和意见征集,主动反映海关税目、税率等调整需求,降低合规成本;
- 关注自贸协定动态,建立信息系统以适应原产地规则,最大化享受优惠税率。
调整方案体现了中国扩大开放、深化国际合作的政策取向,同时通过关税工具支持产业升级和全球供应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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