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_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__3页_244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 - 第三十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核心内容概述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税委会〔2021〕18号),明确了2022年进出口关税的调整安排。该方案涉及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的调整,以及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工作,旨在优化贸易结构、促进产业发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并进一步推动中国参与全球自由贸易体系。
主要观点
1. 进口暂定税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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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部分商品关税: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括:
- 医疗产品:如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税率降低。
- 消费品:如鲑鱼、鳕鱼、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
- 环境产品:如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等。
- 资源产品:如黄铁矿、纯氯化钾等。
- 关键零部件:如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等。
- 食品加工原材料:如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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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部分商品关税:部分商品如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等将取消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更高的最惠国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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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规则: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协定税率执行;否则从低适用。
2. 信息技术产品进一步降税
- 第七步降税实施:2022年7月1日起,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最惠国税率下调,平均税率由3.4%降至1.7%。
- 背景:该降税是基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中的承诺,该协议涵盖201项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约1.3万亿美元的贸易规模。
- 目的:降低下游产业成本,扩大国际市场机会,维护全球产业链稳定。
3. 协定税率调整,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
- 降税对象:2022年,我国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 双边自贸协定:包括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毛里求斯等国家的自贸协定。
- 新生效协定: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将在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年降税。
- RCEP生效情况: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涵盖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成员。
4. 税则转版与税目调整
- 税则转版: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第6次修订版,依据世界海关组织的修订内容进行技术性转换。
- 税目调整: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30个,以适应产业发展和贸易监管需求。
关键信息
- 关税总水平:2022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继续维持在7.4%的较低水平。
- 降税时间点:2022年1月1日为多数商品降税实施日期,7月1日为信息技术产品降税实施日期。
- 企业应对建议:
- 及早梳理税则变化,掌握商品对应税号的调整。
- 利用信息技术和专业工具(如毕马威KCCP系统)加强海关HS编码管理。
- 对比不同贸易协定的适用税率,选择最优税率以降低税收成本。
- 积极参与税政调研,反映企业诉求,推动政策优化。
毕马威建议
- 毕马威建议企业关注2022年关税调整对业务的影响,提前做好准备。
- 提供专业服务:包括海关归类管理、统计分析、在线咨询等。
- 推荐使用KCCP系统,该系统可同步更新HS编码、税率及监管条件,提升企业合规与效率。
结语
本次关税调整方案体现了中国在国际贸易政策上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有助于促进国内产业发展、优化贸易结构,并加强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的经贸合作。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合理利用关税优惠政策,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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