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分析:减税规模超预期,中等收入群体显著受益-20181025-山西证券-16页-1mb
报告摘要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0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优化个税结构,提高税收公平性与效率性,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负,促进消费与社会稳定。
主要观点
- 专项附加扣除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定额扣除方式,简化操作流程,降低实施成本和难度,同时避免高收入群体避税行为,保障税负公平。
- 中等收入群体显著受益:在最大扣除模式下,月收入1.5万元以下的群体可全部免税;在常规模式下,月收入1万元以下群体也可免税,中等收入群体(2-4万元)增收比例最大。
- 减税规模超预期:根据常规模式与乐观模式测算,本次个税改革的减税规模预计在1200~3432亿元之间,叠加起征点提高与税率调整后的总减税规模约为4200~6432亿元。
- 对消费有拉动作用:预计可拉动社零总额增长0.21%~0.59%,拉动GDP增长0.08%~0.22%,短期提振消费类行业营收,尤其是食品饮料与休闲服务板块。
- 政策导向明确:通过税收激励,鼓励生育、抑制房地产投机,引导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信息
一、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概述
- 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 扣除标准:
- 子女教育:12000元/年/子女,父母可分摊或由一方全额扣除。
-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4800元/年,其他3600元/年(仅限取得证书年度)。
- 大病医疗:据实扣除限额为60000元/年,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分可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年。
-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级别,分为14400元、12000元、9600元三档。
- 赡养老人:24000元/年,独生子女可单独扣除,其他由兄弟姐妹分摊。
- 扣除方式:灵活,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分摊扣除,但一经选定,年度内不得变更。
- 注意事项:
- 扣除不支持结转。
- 扣除方式选定后不得变更。
二、中等收入群体增收明显,减税规模在1200~3432亿元之间
- 减税效果:
- 在最大扣除模式下,月收入1.5万元以下群体可免税,中等收入群体增收比例为4.42%~5.57%。
- 在常规扣除模式下,月收入1万元以下群体可免税,中等收入群体增收比例为2%~2.5%。
- 减税人群规模:约6369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比例从44%降至15%。
- 减税规模测算:
- 常规模式下减税规模约为1200亿元。
- 乐观模式下减税规模约为3432亿元。
- 总体减税规模在1200~3432亿元之间,超出市场预期。
三、对消费影响几何?
- 消费拉动效果:
- 按照2018年9月边际消费率53.86%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可带来约646.32~1848.48亿元的消费增量。
- 拉动社零总额增长0.21%~0.59%,拉动GDP增长0.08%~0.22%。
- 历史对比:
- 历次个税改革均对社零增速有所提振,但效果有限。
- 本次减税规模与人均增收力度均超过以往。
- 短期内对食品饮料、休闲服务等消费类行业有明显利好。
投资建议
- 本次个税改革减税力度大,对中等收入群体影响显著。
- 消费类行业尤其是食品饮料和休闲服务将直接受益。
- 政策释放积极信号,有助于稳定经济、提振消费信心。
结论
本次个税改革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显著减轻了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提升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强了消费能力,对经济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政策设计兼顾公平与效率,具有较强的引导性和灵活性,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