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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欧洲银行联合会(EBF)对CEBS关于薪酬政策原则草案的回应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联合会(EBF)对欧洲银行管理局(CEBS)关于制定薪酬政策高原则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回应。EBF支持将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和长期战略相结合,同时强调应避免“一刀切”的监管方式,以确保公平竞争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观点
1. 薪酬政策与风险及长期战略的协调
- EBF欢迎参与CEBS的咨询,并认为薪酬实践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市场危机有关,但其成因复杂,不应仅归因于薪酬。
- 建议在制定原则时应基于风险调整和长期利益,而非直接干预薪酬水平。
- 强调薪酬政策应与机构的业务战略、风险容忍度、目标和价值观保持一致,避免鼓励过度冒险。
- 建议在表述中加入“primarily”以强调长期利益的重要性。
2. 透明度与披露
- 支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建议明确外部披露的范围和对象。
- 列示银行应遵循与上市公司一致的披露标准,而非非上市银行。
- 非上市银行的披露应限于监管机构,以保护商业机密和战略信息。
- 建议在内部披露方面给予企业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披露对象的需求。
3. 治理结构
- 支持管理层在薪酬决策中的监督角色,同时强调其管理职能。
- 建议对大型复杂金融机构采用更严格的审查机制,而小型机构则可适用更宽松的制度。
- 强调独立审查的重要性,但指出不应理解为外部控制,而应是内部治理的一部分。
4. 绩效评估与薪酬挂钩
- EBF认为现行原则过于详细,应保持高原则的概括性。
- 建议绩效评估应综合考虑个体和集体表现,而非强制规定三个因素。
- 建议允许企业自行定义集体绩效标准,以适应不同规模和结构。
- 建议非财务因素在绩效评估中应为“可考虑”而非“应考虑”,以保持原则的高层面。
5. 薪酬形式与结构
- 支持基本工资与奖金比例合理,奖金应具有延期支付机制。
- 认为股权激励方案已满足绩效调整和延期支付的要求,无需额外规定。
- 不建议使用托管资金,因其可能引发法律和操作问题。
- 建议采用“适当性”方法,以适应不同机构的实际情况。
关键信息
- 支持原则:EBF支持薪酬政策与风险和长期战略协调的原则。
- 反对过度干预:认为薪酬水平应由公司及其董事会和股东决定,监管应聚焦于治理而非薪酬结构。
- 灵活性与比例性:强调应根据机构规模和复杂性提供不同监管要求,避免“一刀切”。
- 过渡期与合同影响:建议为现有合同提供过渡期,以适应新原则,避免人才流失。
- 国际协调:建议在制定原则时考虑国际经验,保持欧盟与全球监管的一致性。
建议与关注点
- 应对现有合同进行适当调整,给予企业足够时间进行合规性审查。
- 外部披露应仅限于监管机构,而非所有外部利益相关者。
- 非财务因素应作为“可考虑”项目,而非强制性要求。
- 原则应保持高层面,避免过度详细,以免影响企业自主决策。
结论
EBF认为,薪酬政策应作为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而非直接干预薪酬水平。应通过高层面原则引导行业实践,同时保留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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