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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欧洲银行联合会(EBF)对CEBS关于金融机构薪酬政策指南的回应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联合会(EBF)对CEBS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薪酬政策的指南》(CP 42)进行了回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 国际公平竞争:强调欧盟金融机构在全球市场中面临不公平竞争,特别是与美国和亚洲金融机构相比。
- 比例性原则:主张在适用CRD III(欧盟资本要求指令III)时应考虑当地市场环境,尤其是欧盟银行在非EEA地区分支机构应有灵活性。
- 薪酬结构:认为CEBS对薪酬结构的解读过于严格,可能影响欧盟银行的竞争力和员工激励。
- 税收影响:指出额外的保留期会对员工的税务负担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 股东参与:建议CEBS指南应避免与CRD III冲突,以免造成国家立法者的混淆。
- 养老金政策:指出指南中关于自愿养老金的条款存在结构混乱,建议调整。
主要观点
1. 国际公平竞争与比例性原则
- EBF认为,欧盟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因CRD III的严格要求而处于不利地位,尤其在北美和亚洲市场。
- 建议对位于非EEA地区的欧盟银行分支机构适用CRD III时,应考虑当地市场情况,以实现全球公平竞争。
- 建议在EEA内部对大型跨国金融集团实施比例性原则,以避免监管不一致带来的竞争扭曲。
2. 薪酬结构的平衡与灵活性
- CRD III要求机构在固定与可变薪酬之间保持适当平衡,但CEBS的解读可能导致误解。
- EBF认为,可变薪酬不仅仅是风险激励的工具,还可能涉及其他不当激励,如追求声望或特定项目。
- 建议薪酬结构应根据机构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整,而非一刀切。
3. 薪酬支付方式与保留期
- CEBS要求可变薪酬中至少50%以股份或类似工具形式支付,并在支付后增加额外的保留期。
- EBF认为此要求超出了CRD III的原始规定,且不符合国际标准。
- 建议保留期应根据员工对机构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区分,而非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4. 税收影响
- 额外的保留期可能在员工行权后仍需持有股份,导致税务负担增加。
- 在某些成员国,股份在行权时即归属员工,需缴纳所得税,可能影响员工的现金流和决策。
- 建议对不同支付方式(如立即现金、立即股份、延期现金、延期股份)的税务处理应更加清晰。
5. 股东参与
- CEBS建议股东参与薪酬政策的制定,但CRD III并未对此作出规定。
- EBF认为此举可能与未来欧盟立法产生冲突,建议CEBS指南中要么删除相关内容,要么明确其仅为一种可能性。
6. 养老金政策
- EBF指出指南中关于自愿养老金的条款存在结构混乱,建议将相关内容移至合适章节,以避免误解。
关键信息
- 分支机构适用问题:欧盟银行在非EEA地区的分支机构应有灵活性,以适应当地市场。
- 竞争扭曲风险:严格的CRD III薪酬要求可能削弱欧盟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导致业务转移。
- 薪酬结构建议: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风险影响程度设定不同的薪酬比例,避免一刀切。
- 保留期争议:建议保留期应基于员工对机构风险的影响,而非统一标准。
- 税收影响:额外保留期可能引发税务问题,建议明确相关税务处理方式。
- 政策协调:指南应与CRD III保持一致,避免与未来欧盟立法冲突。
建议修改内容
- 第16段:应允许欧盟银行在非EEA地区分支机构根据当地情况判断员工是否对风险有实质性影响。
- 第78段:建议明确薪酬结构的平衡应根据具体员工角色和市场条件进行设定。
- 第125段:保留期应由机构自行决定,并与整体风险对齐措施相协调。
- 第126段:保留期应根据员工对机构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差异化处理。
- 第48段:应明确股东参与薪酬政策制定仅为一种可能性,而非强制要求。
- 第6段:关于自愿养老金的条款应归入特定要求部分,而非通用要求。
联系方式
- Elie Beyrouthy: e.beyrouthy@ebf-fbe.eu
- Sébastien de Brouwer: S.debrouwer@ebf-fbe.eu
相关文档
- CEBS Consultation Paper (CP 42): http://www.c-ec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onsultation-papers/2010/CP42/CP4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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