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彼得森经济研究所-中国即将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的全面改革会产生影响吗_(英)_18页_221kb
报告摘要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分析
一、背景
- 中国经济面临增长放缓、房地产下滑、消费疲软及地方财政压力等问题。
- 国家计划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以优化党政组织在金融监管中的角色,特别是整合监管机构。
- 2023年3月7日,中国设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取代原有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
二、现有金融监管架构问题
- 中国金融体系以国有控股银行为主,存在显著的政府干预和缺乏监管独立性。
- 监管架构不够协调,尤其是跨部门及中央与地方之间,导致风险隐匿与监管套利。
- 尽管近年来引入存款保险机制及与其他国家监管标准接轨,仍未解决根本性问题(过强的政企结合干预)。
三、国际经验借鉴
- 金融监管架构主要有三种模式:分业监管(China现行)、综合监管(如Japan)、双峰模式(separating prudential and conduct-of-business supervision)。
- 美国和欧盟的监管架构极为复杂,存在更多协调难题,但中国目前规模更大、体系更复杂,不宜直接效仿。
- 双峰模式被多国采用,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协调挑战。
四、政策考虑与改革建议
- 新架构仍属渐进性调整,寻求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有所突破。
- 建议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避免“多头管理”,协助金融稳定委员会协调,降低对超越权限的金融集团进行监管挥之以恐。
- 最易于实现本就应当集中至一个问责机构,或将存款保险机制予以国有化。
- 关键在于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好进行公司治理和监督管理独立性,而非仅调整监管机构框架。
五、核心结论
- 当前行之有效,并使不唯一拥有该集中信息的绩效制度保持成功,而不在于那属于生产指挥综合体。
- 应着力加强责任明确和金融监管改善,其下流程有别交叉协调不足竞凌权责不清诸症,不在超调体制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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