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PIIE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_Europes_Single_Supervisory_Mechanism_and_the_Long_Journey_Towards_Banking_Union_9页_226kb
报告摘要
总结:欧洲单一监督机制与银行业联盟的长期进程
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了欧洲银行业联盟(Banking Union)的建立过程,特别是单一监督机制(Single Supervisory Mechanism, SSM)的创建及其对欧洲金融体系整合的影响。文章指出,银行业联盟是欧元区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建立需要与财政联盟和政治联盟紧密配合,否则难以实现真正的整合。
主要观点
- 银行业联盟的重要性:银行业联盟是欧元区避免银行与主权之间恶性循环的关键,意味着将银行监管权力从国家层面转移到欧洲层面。
- SSM的创建:2012年6月29日,欧元区国家领导人宣布将建立SSM,由欧洲央行(ECB)主导。这一机制的建立是银行业联盟的初步步骤,但并不意味着银行业联盟的完成。
- 法律基础问题:SSM的法律基础来自《欧盟运作条约》第127(6)条,该条款要求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且赋予ECB监督权。然而,这一法律基础存在局限,可能限制非欧元区国家的参与。
- 非欧元区国家的参与:尽管SSM的地理范围最初设定为欧元区,但欧盟理事会强调应确保欧元区与非欧元区国家在SSM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和代表权。这为未来更广泛的参与提供了可能性。
- 治理与独立性:SSM的治理结构需要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问责性和独立性。文章建议采用分层结构,设立执行委员会和审慎委员会,以提高决策效率和代表性。
- 与财政和政治联盟的关系:银行业联盟的最终实现依赖于财政联盟和政治联盟的进展。特别是需要一个具有足够财政后盾的欧洲危机解决机制,以及政治上统一的决策框架。
关键信息
1. SSM的建立进程
- 时间线:2012年6月29日,欧元区国家领导人发布声明,启动SSM创建;9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SSM法规草案;10月18日,欧盟理事会进一步明确了SSM的特征和时间表。
- 目标:建立统一的银行监管框架,使欧洲银行体系更加整合,防止银行与主权之间的恶性循环。
2. SSM的地理范围
- 欧元区主导:SSM的地理范围最初设定为欧元区,但非欧元区国家也可能参与,前提是享有平等权利。
- 非欧元区国家的参与情况:包括捷克共和国、英国在内的部分国家明确表示不参与SSM,但其他非欧元区国家尚未做出最终决定。
3. SSM的法律基础
- 第127(6)条:SSM的法律基础为第127(6)条,该条款要求成员国一致同意,且赋予ECB监督权,但可能限制SSM的扩展性。
- 其他法律选项:有讨论将SSM的法律基础改为其他条款,如第114条、第352条或直接修改《欧盟运作条约》。但第127(6)条仍是当前最可能的选择。
4. SSM的治理结构
- 监督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的草案建议设立由ECB代表和各国监管机构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但其结构被认为不够高效。
- 分层治理建议:文章建议采用两层结构,包括一个执行委员会和一个审慎委员会,以提高决策效率和政策协调性。
5. SSM与财政、政治联盟的联系
- 财政联盟的必要性:银行业联盟需要一个具有足够财政后盾的欧洲危机解决机制,这需要财政联盟的进展。
- 政治联盟的必要性:财政联盟的建立依赖于政治联盟,而政治联盟的推进面临成员国之间的分歧和对条约修改的担忧。
6. 德国的特殊地位
- 德国银行的反对:德国的储蓄银行(Sparkassen)和合作银行(Volksbanken)强烈反对将所有德国银行纳入SSM,因其依赖于地方担保机制。
- 妥协的必要性:鉴于德国在欧元区谈判中的关键地位,妥协是必要的,但其他成员国似乎不支持类似的豁免。
7. 监管权的分配
- ECB的主导权:SSM赋予ECB广泛的监管权,包括获取信息和采取补救措施。
- 国家监管机构的角色:国家监管机构仍需承担部分监督任务,但需与ECB保持协调,确保其最终权威。
8. 宏观审慎政策
- ECB的宏观审慎权:ECB被赋予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如周期性资本缓冲。
- 国家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文章建议赋予国家监管机构更多的自主权,以应对特定国家的宏观审慎风险。
结论
SSM的创建是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初步步骤,但其成功实施需要进一步的财政和政治联盟建设。当前的治理结构和法律基础存在局限,未来可能需要通过条约修改来优化。文章强调了机构改革和政策协调的重要性,以确保欧洲银行体系的稳定和一体化。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