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江苏省“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公开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 # 目录 # 总则 1 #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 一、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 2 二、形势与要求 4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规划目标 7 # 第三章 总体布局 9 一、服务区域发展重大战略 9 二、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9 三、明确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10 四、推动资源优化合理配置 10 # 第四章 深入推进找矿增储 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11 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 11 二、强化矿产资源勘查 11 三、有序引导勘查活动 12 # 第五章 全面提升矿产利用效率 增强资源保供能力. 13 一、加强开发分区引导 13 二、科学调控开发总量 14 三、优化矿山规模结构 14 四、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15 五、规范设置开采项目 16 # 第六章 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17 一、全面推进绿色勘查 17 二、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17 三、强化矿区生态修复 18 # 第七章 加强矿业合作 培育矿业新质生产力. 19 一、深化矿业国内国际合作 19 二、深化找矿基础理论研究 19 三、推进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 19 四、推动勘查开发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 20 五、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20 六、强化地质“一张图”应用 21 # 第八章 深化资源管理改革 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22 一、加强探产供储销政策协同 22 二、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 22 三、提升矿政服务效能 22 四、强化矿产开发监管 23 五、探索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配置 23 # 第九章 强化统筹协调 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 24 一、加强组织领导 24 二、强化政策保障 24 三、推动数据赋能 24 四、严格规划实施 25 # 总则 “十五五”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为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统筹部署江苏省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提高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全国矿产资源“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规划,制定《江苏省“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规划是江苏省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监督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以及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202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展望到2035年。 #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 一、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 # (一)矿产资源概况 江苏地跨华北陆块区、苏鲁造山带、扬子陆块区三大地质构造单元,多期次复杂的地质构造运动、岩浆活动形成了独特的资源禀赋。矿产种类众多,大类齐全,已发现矿产136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78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区499个。金红石、高纯石英矿、锶、岩盐、凹凸棒石粘土、铌钽矿、陶瓷土、水晶、高岭土、锆(铪)等矿产特色明显,金红石、锶、凹凸棒石粘土、岩盐保有资源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开发利用以能源、建材、化工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为主,主要有煤炭、水泥用灰岩、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金红石等。煤炭和铁、铜、铅、锌等金属矿产主要依靠省外、国外供给。 从资源保障程度看,岩盐、金红石、凹凸棒石粘土、地热等矿产丰富;煤炭、锶、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短缺;铁、铜、铅、锌、芒硝等矿产紧缺。 宁镇、宁芜和溧水等重要成矿区深部铜、铁、金、锶多金属矿,苏北地区金红石、高纯石英矿、锆(铪)和磷,盯盯的凹凸棒石粘土等均有找矿潜力。地热资源分布广泛,资源潜力大。 # (二)矿业发展现状 矿产调查勘查工作成果丰硕。“十四五”江苏积极落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个。新增金红石约125.9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找矿任务,首次发现古滨海沉积 型锆(铪)矿、可提纯至4N8级石英岩型高纯石英矿,新发现大型锶矿床1个。 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矿产资源供给稳定,2024年全省非油气矿山数198个,年开采总量1.36亿吨。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规模准入要求,引导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固体矿产开采矿山大中型比例由2020年 $75\%$ 提高到 $87\%$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地下矿山回采进路高效综合充填接顶技术”等13项技术列入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开发利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积极推行绿色勘查,江苏省干热岩资源预查入选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全省现有绿色矿山110家,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90\%$ ,比2020年提升约63个百分点,实现在采矿种全覆盖。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实行竞争性出让,推进“净矿”出让,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开展压矿区域评估,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压矿查询“无感”服务。扎实推进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等矿产资源管理创新,提升矿产资源现代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支持岩盐矿山发展储能储气等新质生产力。出台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启动立法。完成首批三宗盐穴的出让,金坛区颁发全国首本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 二、形势与要求 “十五五”是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的关键时期,为坚决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自然资源责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要聚焦江苏矿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矿产资源新格局。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复杂演变,资源安全提升至国家安全战略层面,强化资源安全战略底线,确保战略性矿产资源稳定供给,是江苏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能源资源安全要求稳定矿产资源供给。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要统筹战略性矿产、江苏主要矿产的勘查开发,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深化重要成矿区带基础研究,实现战略性矿产、江苏特色矿产增储上产,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保持一定规模的矿产开采总量,稳定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矿业转型发展要求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矿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要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发展战略,聚焦找矿突破、生态环保、双碳等领域,注重卫星遥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强化科技赋能,培育矿业新质生产力。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要进一步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整体质量及成效,推动矿山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创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矿业权配置方式、矿业权登记性质、矿业用地、矿区生态修复等提出的诸多新要求,要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矿业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江苏矿产资源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夯实资源安全基础、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为主线,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动力,强化规划引领管控,健全战略性矿产探产供储销体系,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提升矿产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积极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矿产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高水平开发保护,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 二、基本原则 # (一)维护安全,强化保供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要求,健全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聚焦战略性矿产、江苏特色矿产,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加大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保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规模,稳定资源保障供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 (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勘查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持续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水平,鼓励引导数字化、智能化矿山建设, 全面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 (三)集约高效,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促进资源规模化开发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水平。持续优化矿业布局,深化矿地融合,探索矿地等多要素协同开发,促进矿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 (四)深化改革,创新监管 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资源保护与利用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升资源监管效能。 # 三、规划目标 # (一)2030年规划目标 # 1.地质找矿再获新突破 进一步提升重要成矿区带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果,圈定可供进一步勘查的战略性矿产找矿靶区15处以上,*等新增一批资源量,新发现*等大中型矿产地3处以上,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基础进一步夯实。找矿新理论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得到明显深化。 # 2.资源保供能力持续稳定 稳定主要矿产资源供给,预期到2030年全省年开采量约1.8亿吨,矿山总数约250个,差别化调控12种主要开采矿种开发 强度。引导矿山规模化开发,持续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达 $85\%$ 以上,煤炭、水泥用灰岩等主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产量占比在 $95\%$ 以上。鼓励研发和应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矿产高效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 # 3.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强化绿色勘查管理,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督促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矿区生态得到科学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 $95\%$ 以上建成绿色矿山,力争实现生产矿山全覆盖,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水平。 # 4.矿产资源管理更加完善 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和储备管理制度,构建有效的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科学合理精准配置资源,完善矿业市场体系,持续增强矿产资源治理效能。 # (二)2035年远景展望 找矿突破增储扩产成效更加显著,资源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矿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矿山规模结构优化更加合理,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更加稳定,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趋完善,矿业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形成符合“美丽江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的矿业新模式,有力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更好展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模样。 # 第三章 总体布局 # 一、服务区域发展重大战略 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多重战略,契合“1+3”重点功能区建设深化、城市群为主体的区域竞争力提升等需求,统筹矿产勘查开发,提升对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的要素保障作用。 有序勘查开发地热资源,探索碳封存技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撑美丽江苏建设。对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沿江重点地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优化矿产开发布局,扎实推进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 二、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苏北地区加大金红石、高纯石英矿、磷、锆(铪)、铜、金等为目标的勘查投入,力争实现找矿突破。稳定建筑石料开采供给。鼓励金红石、石榴子石、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特色矿产精深加工,形成产业发展优势。 苏中地区规范地热有序勘查,实施氢(氦)气调查评价。探索“地热+”综合利用模式,梯级开发优质地热资源。全面推进石油、天然气、地热、矿泉水等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提高建成比例。 苏南地区统筹实施以铁、铜、金、锶、锌(铅)等为目标的矿产勘查,摸清资源家底,增储上产。稳定水泥用灰岩、岩盐等资源开采,保障加工产业需求。集约利用地热资源,支持医疗康 养、旅游业发展。大力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 # 三、明确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重点勘查*等国家战略性矿产、江苏特色矿产,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稳定煤炭、水泥用灰岩、金红石、石榴子石、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矿产开发,规模化开采建筑石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 # 四、推动资源优化合理配置 在鲁西成矿亚区徐州部分、苏鲁造山带、郯庐断裂带江苏段、苏北盆地、长江中下游成矿带等找矿有利地区部署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有序推进找矿工作,为矿业开发奠定资源基础。 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煤炭、岩盐、芒硝、水泥用灰岩、凹凸棒石粘土等重点开采区,支持相关矿产开发产业发展。依托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合理设置采矿权,优化建筑石料开采布局。 充分衔接“三区三线”,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引导矿业权规范有序投放,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空间,合理配置矿产资源。 # 第四章 深入推进找矿增储 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 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 在鲁西成矿亚区徐州部分、郯庐断裂带江苏段、苏鲁成矿亚区、苏北盆地、宁镇中段、溧水盆地、宜溧地区等资源潜力大的区域,部署14个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 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提供基础资料。 重点围绕榴辉岩型金红石、石英岩型高纯石英矿、壳幔混合型氮(氢)气、矽卡岩型铁铜多金属矿、中低温热液充填型锶矿以及斑岩型、蚀变岩型金矿与热液充填型铜(金)多金属矿等,开展1:5万矿产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预期圈定战略性矿产找矿靶区15处以上,为重点勘查或整装勘查选区提供依据。 开展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及时掌握全省重要矿产资源家底和可利用资源状况,为政府战略决策提供抓手。应用新理论、新成果、新进展,开展矿产资源潜力动态评价,了解全省重要矿产资源禀赋和勘查潜力,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指导。 # 二、强化矿产资源勘查 以摸清战略性矿产资源家底,提高储备能力,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为主要目标,围绕省内重要成矿区带找矿有利地段,聚焦*等矿种,部署29个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提交一批资源量,新发现3个以上*等相关大中型矿产地。 加强重点勘查区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全面掌握资源家底, 为科学合理利用奠定基础。坚持技术创新,实施绿色勘查,保证勘查质量。 以*为主要目标,实施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成矿模式、勘查技术体系、勘查预测模型研究基础上开展成矿预测,推动矿产精准勘查,提高找矿增储能力。 # 三、有序引导勘查活动 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结合不同阶段地质勘查工作特点,在重点勘查区、老矿山边部及其他找矿有利区,划定182个勘查规划区块,涵盖*等20个矿种。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对应一个勘查项目。除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要求的情形外,拟出让矿业权应落在勘查规划区块内,或拟出让矿业权与勘查规划区块重叠比例应达到 $60\%$ 以上。 # 第五章 全面提升矿产利用效率 增强资源保供能力 # 一、加强开发分区引导 # (一)建设国家规划矿区 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着力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加大找矿力度、增储上产,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保障。规范矿山开发秩序,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引导绿色矿山建设。 # (二)提升矿业开发集聚效应 以煤、岩盐、芒硝、水泥用灰岩、凹凸棒石粘土等矿产为主,在徐州、淮安、南京、镇江、常州等资源较丰富集中、开发规模化、有成熟配套加工产业的地区划定10个重点开采区。区内相关开采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 加强统筹部署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支持各类相关生产要素集聚,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有效指导矿山开发布局优化和采矿权合理投放。鼓励矿山开展深部资源勘查,为稳产提供资源保障。 鼓励岩盐等矿山整合重组,进一步优化重点开采区内开发布局,为节约高效利用资源、推动矿地等多要素协同开发打好基础。 # (三)统筹布局建筑石料开采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重大工程建设等因素,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南京、常州和镇江等地 划定7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区内相关开采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 引导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开发建筑石料,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大型砂石骨料生产基地,稳定市场供给。 优先在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内投放采矿权、落实建筑石料开采指标。实行建筑石料“净矿”出让,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关管控要求。 # 二、科学调控开发总量 探索建立矿产资源供应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开发总量调控指导,稳定矿产资源供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预期2030年全省矿产开采总量约1.8亿吨,矿山数量约250个。 重点调控12个主要开采矿种,其中煤、水泥用灰岩等2个矿种年开采总量为约束性指标,2030年开采总量控制在8400万吨以内。熔剂用灰岩、铁、金红石、石榴子石、建筑石料、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地热、矿泉水等10个矿种年开采总量为预期性指标,2030年开采总量预期约9225万吨。 # 三、优化矿山规模结构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引导矿山规模化开采,进一步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结构,禁止建设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矿山。 到2030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在 $85\%$ 以上, 煤炭、水泥用灰岩、金红石、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芒硝、岩盐等主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产量占比在 $95\%$ 以上。 # 四、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规范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综合分析、定期评估,积极推进调查评估成果的应用,推动激励约束措施落实。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研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提升矿山“三率”水平。综合利用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资源及尾矿、废石等矿山废弃物资源,对暂未能综合开采利用的资源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鼓励依托金红石、凹凸棒石粘土、高纯石英矿等江苏特色矿产,通过技术攻坚、资源整合、产品升级、产业协同,打造从原料矿产到高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优势。推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稳步提高“废物再用”对原生矿产替代的规模和能力。 实施地热资源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以梯级开发、综合利用为核心,构建高效循环的地热资源利用体系,推动能源、农业、医养、文旅等多产业深度融合,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开发工程,探索建立矿产开采与土地利用、采矿空间、生态环境等保护利用、整治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矿业开发模式。 # 五、规范设置开采项目 为有效引导采矿权合理投放,根据资源禀赋、外部条件、现有勘查成果、生产生态安全等因素,划定70个开采规划区块,涉及地热、矿泉水、水泥用灰岩、膨润土、陶瓷土、铁、铜、玻璃用砂等8个矿种。 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对应一个开采项目。除视同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要求的情形外,拟出让矿业权应落在开采规划区块内,或拟出让矿业权与开采规划区块重叠比例应达到 $60\%$ 以上。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出让采矿权,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采矿权投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关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限制、淘汰、禁止等规定要求,禁止采用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采选矿技术。 # 第六章 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 一、全面推进绿色勘查 加快落实《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推动出台绿色勘查地方标准。加强管理创新,实行绿色勘查全过程管理,将绿色勘查措施落实和项目场地生态环境恢复情况作为地质勘查项目验收重要内容。 坚持科技创新,总结推广一批适合江苏勘查场景模式的绿色勘查相关技术方法、工艺、设备,形成“绿色、高效、经济、安全、可推广”的绿色勘查技术方法体系。 实施一批绿色勘查项目,争创全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从勘查理念、管理、工艺、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总结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相关经验和机制。 # 二、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全省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构建江苏绿色矿业新格局,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美丽江苏绿色基底。到2030年,全省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 $95\%$ 以上,力争实现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分类施策,有序推进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正式投产1-2年内建成绿色矿山。生产矿山加快提质升级改造,有序建成高标准绿色矿山。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管理机制,对 未按有关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严格绿色矿山监督管理。实施露采绿色矿山三维实景监测,及时发现绿色矿山建设不足与问题,强化督导核查和跟踪评价。严格省级绿色矿山认定,持续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严格实行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过政策激励、积极引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业权出让、整合及办理建设用地、用林等手续时,依法依规对绿色矿山企业予以支持。 # 三、强化矿区生态修复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污染防治监管,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矿区生态修复科学化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生态修复义务全面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明确企业法定治理责任,对未履行修复或修复不达标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罚款,由政府代为修复的所需费用由采矿权人承担。 加强对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计提与专项使用,防止挪用闲置。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鼓励企业对复垦修复后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立足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发展矿区生态农业、旅游、碳汇等后续产业,促进绿色发展。 # 第七章 加强矿业合作 培育矿业新质生产力 # 一、深化矿业国内国际合作 发挥江苏地勘行业专业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加快矿产资源勘查“走出去”步伐,拓展合作空间,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深化地质援疆,紧扣国家要求、新疆所需、江苏地质所长,围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国家大型资源基地建设,延展战略合作新内涵,形成资源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的新格局。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接“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矿产资源海外勘查开采合作,加强矿产勘查、矿业开发与冶炼加工的融合联动,拓展资源供应渠道。 # 二、深化找矿基础理论研究 开展苏鲁高压-超高压变质带以及长江中下游成矿带(江苏段)宁芜、溧水、宁镇等重点矿集区深部成矿条件和成矿机制研究,查明成矿深部过程与源-运-储-保系统,多期次构造-岩浆、构造-变质过程与成矿时空耦合关系,建立综合成矿模式,完善多维度找矿预测理论方法。 # 三、推进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 系统整合地质资料与多源异构数据,构建具备地质知识理解、空间推理与因果分析能力的地质专用大模型,实现从通用语言模型向专业智能模型的跨越,形成地质领域专用基础大模型。 应用矿产勘查大数据挖掘、多元信息提取、数字矿床模型构 建、综合信息靶区优选等关键技术,依托大模型实现隐伏矿体智能找矿预测、成矿靶区优选,提升地质找矿效率。推动大模型在地质填图、地质灾害监测、地下空间评估、地球深部探测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促进地质工作智能化转型。 # 四、推动勘查开发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 探索建立覆盖区调查技术方法和勘查技术体系,开展大深度钻探技术、深穿透地球化学、高精度大深度抗干扰地球物理技术研究与示范,指导第二找矿空间勘查。 鼓励推广矿产资源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应用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装备,重点开展古滨海沉积型锆(铪)矿选矿、榴辉岩型金红石矿综合利用、高纯石英矿选矿提纯、钛铁矿选矿等技术攻关,持续提升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平。 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矿山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应用场景可视化、管理决策智能化。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推动“人工智能+矿山”融合发展。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 # 五、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支持矿产资源管理、勘查开采、选矿冶炼、生态修复等领域青年后备人才和专家队伍梯队建设,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保障。 紧密围绕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需求,探索建设新型矿业高质量发展智库,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与共享。 # 六、强化地质“一张图”应用 深化数据赋能,深度融合地质资料、地质数据、自然资源项目信息,搭建江苏地质“一张图”数据生态平台,实现全类型地质资料统一服务,发挥地质智慧在矿政管理、找矿突破、生态修复、城市安全等领域的驱动决策作用,支撑地质工作精准部署。 依托地质“一张图”,整合集成“江苏地质号”卫星等多源数据,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智慧管控提供有力的卫星遥感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矿山开发动态监测、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矿区生态修复监管、储量动态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撑。 # 第八章 深化资源管理改革 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 一、加强探产供储销政策协同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战略性矿产保障能力,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探产供储销各环节信息和数据共享,统筹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职责,根据江苏矿产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战略性矿产探产供储销体系。 # 二、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将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进一步提升矿业权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强化矿业权物权保护。做好矿业权证和勘查开采许可证的有效衔接,将勘查开采许可作为重要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落实利用地质资料和地质矿产志常态化筛选矿业权出让区块工作机制,拓展区块来源。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核查工作,合理确定矿业权出让区块范围,明确后续用矿、用地手续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净矿”出让,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强化对探矿权人“圈而不探”的监管。 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偿处置,规范费源信息推送,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 三、提升矿政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数据互通共享。积 极推进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应用,持续优化矿政服务。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衔接,强化勘查开采项目的空间和用地保障,全面推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无感”服务。 # 四、强化矿产开发监管 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公示系统数据审核校验,确保“三率”指标等关键数据真实完整。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依法实施惩戒措施。围绕重点矿区进行穿透式监管,创新监管技术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 五、探索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配置 加强矿地融合,持续深入推进常州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以规划为引领,强化保障,稳妥开展已有新型地下空间(盐穴)有偿配置。鼓励探索矿业权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型地下空间使用权组合供应,有序推进既有盐穴地下空间范围内已设采矿权退出。推动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地方立法,提高新型地下空间等资源协同配置与利用效率。 # 第九章 强化统筹协调 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规划实施。做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 二、强化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支持,优先开展战略性矿产、江苏特色矿产找矿工作,推动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建立地质勘查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矿业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 探索建立矿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确保规划部署有效落实,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加大用地、用林等方面支持力度政策,鼓励在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内投放矿业权。 # 三、推动数据赋能 强化规划信息数据融合,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有效衔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融合和共享。 加强规划数据的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拓展应用场景,为规划实施监管、考核、评估、调整提供数字化支撑,提升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的研发,延伸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链,提升地质资料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水平。 # 四、严格规划实施 严格矿业活动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等项目立项以及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发证,不得批准用地用林等事项。 完善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各层级规划之间上下联动,将监测评估成果作为规划调整重要依据。原则上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每年度可集中调整一次,战略性矿产可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强化财政项目绩效全流程监管,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加大规划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