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PIIE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_Enhancing_Financial_Stability_in_Developing_Asia_23页_209kb
报告摘要
总结:Enhancing Financial Stability in Developing Asia
核心内容
本论文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在金融稳定方面的政策挑战,指出在没有普遍接受的金融稳定框架下,亚洲政策制定者需要在金融深化过程中做出审慎判断,而不是回避。文章结合了美国、欧洲以及亚洲1990年代的金融危机案例,提出了针对亚洲金融体系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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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压抑与稳定的关系并非线性
- 金融压抑不仅有成本,还可能削弱金融稳定。
- 压缩储蓄者利率回报,通常会导致储蓄者绕过政策限制,引发非预期后果。
- 例如,中国过去十年的储蓄压抑导致了非生产性过度投资和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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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心型金融体系并非更安全
- 银行体系与证券及资本市场并存的体系在安全性上没有本质区别。
- 金融体系应逐步多元化,包括金融机构数量、储蓄和借贷工具的种类,以及竞争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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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应谨慎处理
- 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外币跨境贷款应限制在大型企业范围内。
- 鼓励跨国银行在本地设立子公司,推动本地货币借贷和债券发行。
- 宏观审慎工具在金融体系不发达的国家更具效果,尤其适用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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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监督应并重
- 银行监管是金融稳定的关键,但不应忽视对银行的监督。
- 监督应基于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和经营环境的深入分析,而非仅依赖公式化比率。
- 市场纪律、会计与审计标准、以及透明披露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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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体系的危机管理需强化
- 银行危机解决机制应具备可预测性,包括法律制度、法院系统和行政能力。
- 亚洲国家应优先加强危机预防,而非急于建立危机解决机制。
- 建立可信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减少银行挤兑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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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技术正在重塑金融体系
- 新技术正在改变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带来新机遇和新风险。
- 亚洲国家因缺乏传统金融体系,更容易采用新兴技术,实现“跳跃式发展”。
- 政策制定者需实时关注金融科技发展,并理解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关键信息
- 金融政策框架的缺失:目前尚无统一的金融稳定框架,亚洲国家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政策。
- G-20政策共识的局限性:尽管G-20试图建立新的政策共识,但其对新兴市场和非银行金融活动的覆盖仍不足。
- 巴塞尔III框架的应用:巴塞尔III为国际活跃银行提供了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全球标准,但对小型经济体可能过于严格。
- 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应推动国内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包括金融机构类型、金融工具种类和市场竞争。
- 法律与监管的挑战:金融监管需结合法律框架,但不应过度简化。例如,美国的“沃尔克规则”和英国的“维克塞尔改革”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复杂性。
政策建议
- 鼓励市场机制:推动利率市场化、银行竞争和市场导向的金融工具发展。
- 避免金融压抑:应将金融压抑的重点放在对金融中介活动的监管,而非压制储蓄者回报。
- 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在金融体系不发达的国家,宏观审慎工具更有效,应积极使用。
- 推动跨境金融合作:鼓励跨国银行在本地设立子公司,推动本地货币借贷和债券发行。
- 建立危机预防机制:优先发展危机预防能力,而非仓促实施危机解决机制。
- 重视金融科技发展:政策制定者应投入资源监测金融科技动态,以应对未来金融体系的变化。
结论
亚洲国家在金融稳定方面面临独特的挑战,需在金融深化与稳定之间找到平衡。虽然金融压抑可能短期内带来某些好处,但其长期成本和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政策制定者应根据自身国情,推动多元化金融体系、加强监管与监督能力,并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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