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6月13日报送)_361页_3mb
报告摘要
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公司已就股份锁定、稳定股价、利润分配、风险提示等方面作出多项承诺与预案,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稳定发展。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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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 若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若违反承诺,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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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股东承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违反承诺,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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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承诺:
- 在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 若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违反承诺,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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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需满足监管机构对回购、增持等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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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个人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薪酬的30%,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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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实施流程:
- 董事会应在触发条件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决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 董事会应在触发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条件,将再次依次启动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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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延长锁定期:
- 若股价稳定措施首次被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股份回购与赔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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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
- 若触发回购条件,将按照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申购款;
- 若招股说明书涉及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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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原限售股份;
- 若触发赔偿条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在回购决策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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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若触发回购条件,将在回购决策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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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承诺:
- 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承诺若其制作或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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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约束措施:
- 若未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若因未履行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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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约束措施:
- 若未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收益归公司所有;
- 若因未履行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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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摊薄原因: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大幅增长;
- 募投项目效益释放需要时间,短期内可能影响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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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措施:
- 提高制作数量以分散风险;
- 强化市场定位与营销能力;
- 提高投资回报率,增强盈利能力。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 分配方式: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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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
- 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兼顾公司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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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形式: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也可采用股票分红或两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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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条件:
- 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
-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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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政策:
- 成长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
- 成熟期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
- 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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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 董事会拟定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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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行业竞争激烈,存在影视作品适销性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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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 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影视作品的审查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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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成本上升的风险:
- 精品影视作品需求增加,IP价格、演员片酬、制作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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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减值的风险:
- 存货占总资产及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存在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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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波动及亏损的风险:
- 公司业绩与影视作品市场表现密切相关,存在业绩波动甚至亏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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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 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存在付款延迟及坏账风险。
九、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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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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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中介机构承诺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若存在虚假记载等,将依法赔偿。
总结
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充分披露了公司股份锁定、稳定股价、利润分配及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作出明确承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并承诺在违反承诺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稳定股价措施与利润分配政策,旨在降低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投资者应重点关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全面了解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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