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A_new_budget_for_the_European_Union_8页_141kb
报告摘要
欧盟预算结构改革的详细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了欧盟预算结构的改革必要性,并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章预算框架,以更好地反映欧盟当前的政策优先事项。当前预算体系未能体现欧盟政策目标,且存在透明度和公平性问题。改革旨在使预算成为支持欧洲政策的工具,并增强其政治合法性与公众理解。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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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预算问题:欧盟预算的结构和资金来源已脱离现实需求,主要由成员国谈判决定,缺乏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农业和结构基金的分配反映了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博弈,而非真正的政策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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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功能分离:欧盟预算应分为三类:
- 成员国间资源再分配(Chapter One)
- 欧洲公共产品生产(Chapter Two)
- 资本运作(Chapter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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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收入来源:
- 红色分配应由成员国的GNI(国民总收入)比例承担,以反映其经济贡献。
- 欧洲公共产品应由直接征税(如增值税)和特定税种(如能源税)提供资金,而非依赖成员国预算。
- 资本运作应通过发行欧洲债券融资,用于大型具有欧洲价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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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平衡机制改革:
- 现有净平衡机制导致成员国之间负担不均,缺乏公平性。
- 建议采用“水平转移”机制,使净平衡与成员国人均收入(PPP)水平挂钩,以确保公平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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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制改革:
- 建议将多年度财务框架(MFF)的决策周期与议会任期一致,以增强议会的代表性与合法性。
- 提议在欧洲选举期间将预算优先事项作为政治议题公开讨论,以提升公众参与度。
关键信息
1. 当前预算结构
- 欧盟预算主要由成员国预算转移构成,其中GNI资源占65%。
- 资源来源包括传统资源(关税和农业税)、增值税(“欧盟附加”)和GNI资源。
- 60%的支出用于成员国间的资源再分配,其余用于公共产品和资本运作。
2. 新的预算结构建议
Chapter One: 成员国间资源再分配
- 包括结构性基金、社会基金、农业结构基金等。
- 收入来源:GNI资源和一般化修正机制。
- 仅适用于成员国间的净平衡计算。
Chapter Two: 欧洲公共产品生产
- 包括经济增长、内部安全、外部行动、共同防务、机构运作等。
- 收入来源:增值税(欧盟附加)、关税和可能的能源税。
- 不涉及成员国间净平衡,因其受益为不可分割的公共产品。
Chapter Three: 资本运作
- 用于大型欧洲项目(如伽利略计划)。
- 收入来源:欧盟债券发行所得。
- 资本运作应与当前支出分离,以避免预算失衡。
3. 净平衡机制
- 现有机制导致成员国间负担不均,缺乏公平性。
- 建议采用基于相对收入水平的“水平转移”机制,确保公平与透明。
- 这将减少成员国对预算分配的博弈,使预算更符合政策目标。
4. 自有资源(Own Resources)
- 现有资源体系不符合《欧盟条约》中“完全由自有资源资助”的要求。
- 建议区分两类收入:
- 成员国GNI资源用于再分配;
- 欧洲层面的直接税(如增值税、能源税)用于公共产品生产。
- 税收应具备广泛基础、低税率、简单评估、自动转移和透明性。
5. 决策机制改革
- 建议将MFF的决策周期与议会任期对齐(5年),并在欧洲选举期间将预算优先事项作为政治议题公开讨论。
- 强调议会应主导预算决策,以增强预算的民主合法性。
总结
本文主张通过结构改革、收入来源调整、净平衡机制优化和决策程序变革,使欧盟预算更符合当前政策目标,提升透明度与公平性。核心建议包括将预算分为三章,分别对应再分配、公共产品和资本运作,并通过新的税收机制和民主决策程序增强预算的合法性与公众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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