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山西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现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_12页_516kb
报告摘要
山西省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现场监管工作方案总结
一、核心内容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印发《山西省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现场监管工作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该方案围绕调节性电源的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开展现场监管,推动其更好地发挥调节作用,促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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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明确
方案强调要以国家能源政策为指导,确保调节性电源建设与运营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要求。 -
监管范围广泛
包括抽水蓄能、煤电灵活性改造、燃气发电、调节性水电等项目,新型储能按一定比例纳入监管。 -
监管对象多元
涉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及储能企业。 -
监管内容全面
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调节能力实际发挥、市场交易行为、价格政策落实等。 -
监管方式灵活
采用座谈会议、资料查阅、实地走访、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
监管机制完善
成立监管工作组和现场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确保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键信息
1. 监管范围与对象
- 监管范围:山西省内所有符合国能发监管〔2023〕39号规定的调节性电源项目,包括抽水蓄能、煤电灵活性改造、燃气发电、调节性水电,新型储能按比例核查。
- 监管对象: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相关储能企业。
2. 监管内容
- (一)规划政策落实
监督调节性电源是否按照国家规划文件执行,项目布局、建设进度、建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二)调节能力与运行情况
检查调节性电源实际调用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电网企业是否提供公平接入服务,调度机构是否遵循“三公”原则进行优化调度。 - (三)市场交易参与情况
监督调节性电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合规性,包括辅助服务考核补偿、市场化交易价格、合同签订与结算等。 - (四)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检查电价形成机制、容量补偿机制、结算电费是否合规,燃气发电项目是否执行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抽水蓄能是否执行输配电价等。
3. 监管工作组职责
- 部署安排现场检查工作;
- 对外信息联络与协调;
- 讨论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重要事项;
- 审核现场监管工作报告。
4. 现场检查组职责
- 开展现场检查;
- 收集汇总工作信息;
- 组织座谈会议;
- 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 按期完成现场监管工作报告。
5. 现场检查方式
- 座谈会议:听取企业关于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及价格机制等情况的汇报。
- 资料查阅与问询:核实相关文件落实、项目推进和制度运行情况。
- 实地核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项目现场,调取资料和数据。
- 现场处置: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
6. 工作时间安排
- 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
- 结束时间:2023年9月25日
- 原则:时间服从质量,可根据实际进展调整。
7. 现场监管报告
- 现场检查组需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现场监管工作报告。
8. 工作要求
- 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企业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 加强协同合作:监管工作组与专项调研工作组协同,避免重复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 确保监管实效:严格依法行政,防止形式主义,聚焦突出问题。
四、附件信息
附件1:监管工作组名单
- 组长:谢康(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
- 副组长:李贵平(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
- 成员:
- 焦路锋(山西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处长)
- 孙宁(山西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
- 傅维周(山西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副处长)
- 薛文瑞(山西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三级调研员)
附件2:座谈会安排
- 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和8月3日(周四)
- 地点: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单位类型:
- 调度及交易机构(2家)
- 发电及储能企业(16家)
- 参会人员:
- 各发电集团参会人员为2人;
- 现场检查组人员全部参会。
五、总结
本方案通过全面、系统的现场监管,推动山西省调节性电源建设与运营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监管工作涵盖政策执行、能力发挥、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多个方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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