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_60页-12mb
报告摘要
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 (PITI) 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发布,对全国120个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价。报告基于2015-2016年度数据,新增“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评价项,评价指标扩展至10项,涵盖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排放数据、环评信息公开等。
主要观点
- 立法与政策推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十条”、“土十条”等政策,为污染源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信息公开范围的扩展。
- 信息公开进展:7个领跑城市得分跃至70分以上,北京以77.1分首次排名第一,浙江省占据4席,山东、广东各占一席,显示出先进地区信息公开机制的逐步完善。
- 监管信息增长:污染地图数据库收录了25万条污染源监管记录,2015年度新增4.8万条,主要得益于浙江、山东等地建立较为完整的监管信息公开体系。
- 自动监测数据公开:31个省区市已建成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自动监测数据公开水平显著提升,并首次成为环保部“黑名单”依据。
- 主要不足:信息公开仍存在显著差异,得分排名前三的城市平均75.9分,排名后三的城市平均21.5分,差距进一步扩大。超过一半的城市得分低于50分,部分城市甚至低于30分。
- 平台与数据质量:尽管多数省区市已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数据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城市存在24小时以上的数据滞后问题。
- 互动公开不足:基于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式公开严重不足,10个城市在“环境投诉举报”项目上失分,2个城市在“依申请公开”项目上完全失分。
- 区域差异:不同地区信息公开呈现马太效应,得分差异显著,部分城市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自动监测信息公开”等项目上表现较差。
关键信息
评价对象与范围
- 评价对象:全国120个重点城市。
- 评价范围:新增“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项,权重为6分;调整“重点企业排放数据公开”权重;涵盖5大类、10小项。
- 合作伙伴:安徽绿满江淮、山东绿行齐鲁、福建绿家园、苏州绿色江南、江西青赣及南京大学参与评价。
评价结果
- 总分及排名:北京以77.1分排名第一,杭州、青岛、宁波、温州、广州、嘉兴等城市得分跃至70分以上。
- 得分分布:21个城市得分在60分以上,占17.5%;一半以上城市得分低于50分,6个城市得分甚至低于30分。
- 省区市平均得分:北京以77.1分居首,浙江68.6分,上海和山东紧随其后。广东、青海、云南、新疆、北京得分提升幅度较大。
- 直辖市得分:北京连续三年排名第一,重庆得分最低,仅44分。
- 省会城市得分:杭州得分最高,广州、济南、沈阳得分均超过60分,16个省会城市得分有所增长。
- 各大区得分:华东地区以60.46分居首,华南地区得分增长最快,平均提升14.7分。
评价发现
- 分项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排放数据、环评信息公开是主要评价项。
- 日常监管信息:70个城市公布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较去年增长48.9%。
- 自动监测数据:成为环保部“黑名单”依据,提升环保执法的透明度。
- 互动回应:环境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等项目得分较低,部分地区尚未开展互动式公开。
- 数据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滞后问题在部分城市存在,影响公众监督效果。
政策建议
- 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数据质量。
- 推动互动公开: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提升环境投诉举报和依申请公开的响应能力。
- 统一标准:推动全国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标准,缩小地区间差距。
- 强化监管: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录信息
- 附录1:评价标准。
- 附录2:各省评价城市年度得分对比图。
- 附录3:合作伙伴PITI得分图。
总结
本报告指出,尽管污染源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显著的区域差异和数据质量问题。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数据质量,推动互动式公开,以实现更全面的环境监管和公众参与,促进绿色发展和环保大数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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