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_PITI_报告_58页_12mb
报告摘要
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发布,对全国120个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也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在不同地区之间信息公开水平差异较大,且部分城市在互动回应、数据质量等方面仍有待提升。
主要观点
- 立法推动信息公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十条”、“土十条”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污染源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监管信息的扩展。
- 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7个领跑城市得分跃至70分以上,表明先进地区的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示范。
- 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自动监测数据公开水平显著提升,成为环保部“黑名单”依据,有助于环保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从而推动社会监督和环保治理。
- 信息公开水平不均:不同地区信息公开呈现马太效应,总体得分仍未过半,排名前三城市与后三城市得分差距显著,反映出信息开放程度的不均衡。
- 互动式公开不足:基于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式公开仍严重不足,部分地区甚至未与公众开展良性互动,影响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积极性。
关键信息
评价结果
- 总分及排名:北京以77.1分首次排名第一,杭州、青岛、宁波、温州、广州、嘉兴紧随其后,总分均超过70分,是自2013年度标准升级以来首次出现70分以上的高分城市。
- 得分分布:120个评价城市平均得分为49.6分,得分60分以上城市仅21个,占17.5%;一半以上城市得分低于50分,6个城市得分甚至低于30分。
- 得分变化:本期评价中有34个城市得分下降,其中5个降幅超过10分;8个城市得分提升超过20分,21个城市得分超过60分。
评价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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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 进展:70个城市公布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较去年增长48.9%。
- 不足:大量监管信息仍未公开,环保部门虽然信息公开走在前列,但仍有大量信息“深藏闺中”。
- 良好实践:浙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7个评价城市平均得分为68.6分,连续5年蝉联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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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行公开:
- 29个评价省区市已建成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城市自动监测数据存在滞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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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 有10个城市、2个城市在“环境投诉举报”和“依申请公开”项目上完全失分,反映出互动式公开仍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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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数据:
- 自动监测数据公开水平显著提升,但部分城市仍存在数据滞后问题,影响公众监督和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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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信息公开:
- 环评信息公开在部分城市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政策建议
- 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减少滞后现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加强互动式公开:推动更多城市建立与公众的互动机制,提高环境投诉举报和依申请公开的响应率。
- 统一标准与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和平台,减少地区间的差异,提升整体信息公开水平。
- 加强监管与执法信息透明度: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透明度,确保监管信息的全面公开,减少“深藏闺中”现象。
- 鼓励先进经验推广:推广浙江等先进地区的良好实践,提升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公开水平。
附录信息
- 评价标准:本期评价涉及“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企业排放数据”、“环评信息”5个大项,共10个小项。
- 得分对比图:附录包含各城市得分对比图、各省区市平均得分对比图、各大区得分对比图等,直观展示信息公开状况。
- 合作与推动:通过与地方环保伙伴如绿行齐鲁、绿行太行、芜湖生态中心等合作,推动了19个城市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宜昌市修订2016年度名录。
总结
2015-2016年度PITI报告展示了中国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不足。尽管部分城市在信息公开方面表现突出,但总体得分仍未过半,地区间差异明显。报告强调了立法推动、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互动式公开和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促进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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