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1-KPMG_China-2012年启动深化增值税改革_6页_493kb
报告摘要
深化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背景
2011年10月26日,中国政府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正式启动2012年深化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增值税改革进入实质阶段,旨在逐步替代营业税征收。改革的重点是将特定行业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解决潜在的重复征税问题。
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正式开始。
- 试点范围: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为首批试点。
- 税率结构:维持现行17%和13%标准税率,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详细税率适用行业尚未明确,由后续细则规定。改革目标是全面实现对营业税行业的增值税征收。
分析
增值税改革通过进项税抵扣机制减少了企业间交易中的重复征税,潜在优势包括税负转移至最终消费者和企业收益提升。例如,企业采购可以抵扣进项税,避免了营业税的全额征收。然而,改革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如无大量进项抵扣的企业)面临价格上涨风险,需求可能出现弹性变化。总体上,增值税系统设计旨在优化税收效率。
待解决问题
改革细则仍未完全公布,包括:
- 具体纳入增值税的现代服务业范围(如建筑业、金融业可能不会被包括)。
- 试点范围是否仅限上海企业总部或包括分支机构。
- 上海企业对外地劳务的增值税征收及其进项税抵扣规则。
- 营业税优惠政策(如科学研究和技术转让)在增值税体系下的适用性。
企业建议
企业应积极准备,评估改革对经营的影响,包括:
- 分析经营模式是否需调整以最小化税负;
- 评估价格变动对市场需求的影响,例如提前或延迟需求;
- 更新会计和信息系统以支持增值税申报和抵扣;
- 推迟到改革开始后购买固定资产和技术服务,以便抵扣进项税;
- 应对现金流变化,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以确保税负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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