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中泰证券-医药生物_修订_药品管理办法_提高药品质量_利好优质创新药_仿制药和临床试验CRO_8页_487kb
报告摘要
医药生物行业政策修订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7年10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通过简政放权、提高监管效率、强化药品质量与安全责任,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内容主要围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职业化检查员制度、临床试验管理、药品分类优化、境外数据应用、优先审评审批机制等方面展开。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简政放权与监管强化
- 统一受理与监管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药品注册,地方药监局负责监督管理。
- 取消GMP、GSP、GLP认证:改为备案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提升监管专业性和权威性,明确检查员资格、分级管理及激励机制。
- 加强临床试验管理:
- 临床试验需先通过医院伦理审查;
- 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可开展试验;
- 临床试验报告(包括提前终止或失败)需提交审评机构;
- 申请人需定期更新试验进度并提交报告。
2. 提高药品质量与鼓励创新
- 实施MAH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对药品全生命周期负责,包括研发、生产、经营、不良反应报告等。
- 明确质量责任:持有人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质量管理、风险防控、持续研究和责任赔偿能力。
- 鼓励创新药与生物类似药: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设立优先审评审批机制。
- 支持同情用药: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药物,可有条件批准上市。
- 优化药品分类:
- 化学药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
- 生物制品分为新型生物制品、改良型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
- 中药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同方类似药、古代经典名方。
3. 境外数据与临床试验管理
- 允许境外数据用于国内注册:需证明不存在人种差异,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 简化临床试验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加快药物上市进程。
- “头对头”临床研究成为主流:低质量仿制药和me-worse创新药将面临更大压力。
- 明确临床试验受试者例数要求:特殊情形可减少受试者数量或免做临床试验。
4. 药品再评价与知识产权保护
- 药品再评价制度:对已上市药品,持有人需主动开展再评价,涉及安全性、有效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 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明确申请人需告知专利权属及侵权情况,药品审评审批与专利链接制度另行制定。
5. 优先审评审批机制
- 申请人可提出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符合条件的将被纳入优先审评流程。
- 明确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工作时限,包括临床试验、补充资料、全面审评等环节。
行业影响与投资建议
利好领域与企业推荐
| 领域 | 推荐企业 |
|---|---|
| 临床试验CRO | 泰格医药、博济医药、百花村 |
| 创新药与生物类似药 | 复星医药、恒瑞医药、康弘药业、贝达药业 |
| 高壁垒仿制药企业 | 华东医药、中国医药、恩华药业、仙琚制药、京新药业、信立泰 |
| 制剂出口企业 | 华海药业、普利制药、健友股份 |
风险提示
- 政策执行不达预期的风险;
- 创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
投资评级说明
| 评级 | 说明 |
|---|---|
| 买入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
| 增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
| 持有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5%之间 |
| 减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基准指数根据市场类型不同有所区分。
重要声明
- 本报告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报告内容基于公开资料及实地调研,结论独立、客观、公正,不构成投资建议。
- 报告所载信息、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操作建议。
- 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复制或修改。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