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Annex-XXV-LCR-Instructions-on-inflows_33页_455kb
报告摘要
DRAFT ANNEX XXV: REPORTING ON LIQUIDITY (PART 3: INFLOWS)
1. 核心内容概述
本附录为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EU)第XXX/2015号关于流动性覆盖率要求(LCR)的流动性流入报告模板。其主要目的是指导信用机构如何准确报告未来30天内的流动性流入,以满足流动性覆盖率要求。文档详细说明了报告标准、分类规则、适用权重及豁免情况,并附有决策树以帮助信用机构进行分类和报告。
2. 主要观点
- 流动性流入定义:流动性流入仅包括合同规定的、未到期且信用机构无理由预期无法履行的现金流入。
- 报告范围:信用机构应根据条例要求,在其本币及所有相关货币中报告流动性流入,包括负债部分。
- 不报告项目:
- 新进入的义务产生的流入;
- 与市场价值资产相关的支付;
- 跨境交易中受转移限制或非可兑换货币的流入;
- 未结算的远期交易,除非其结算日期在30天内;
- 起始日期早于30天但到期日晚于30天的远期交易。
- 特殊交易处理:
- 抵押贷款、证券质押等需根据抵押物的流动性等级分类;
- 证券质押需扣除相应的贴现率;
- 逆回购和回购交易需根据净流入情况进行分类。
3. 关键信息
3.1 报告要求
- 信用机构应报告未来30天内的流动性流入;
- 报告应基于合同条款,且不包括已净额抵消的流入;
- 抵押物需根据其是否为可接受的流动性资产进行分类;
- 涉及重大货币回报的交易应仅报告该货币的金额;
- 信用机构需根据适用的贴现率和权重计算流入金额。
3.2 抵押物分类
- 抵押物分为Level 1、Level 2A和Level 2B三类;
- Level 1抵押物包括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国债、银行存款等;
- Level 2A抵押物为较低流动性资产,如优质抵押贷款证券;
- Level 2B抵押物为最低流动性资产,如住宅或汽车贷款证券;
- 信用机构需根据抵押物的流动性等级选择对应的报告行。
3.3 决策树说明
- 决策树用于确定流动性流入的分类和报告行;
- 每个交易需经过多级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流入条件;
- 决策树不适用于备忘录项目,但需注意这些项目在报告中的必要性;
- 决策树不包括总和和子总和,但这些仍可报告。
3.4 权重和贴现率
- 模板中的列结构用于区分不同权重和贴现率的应用;
- 75%贴现率适用于某些流动性流入;
- 90%贴现率适用于其他流动性流入;
- 免除贴现率适用于特定豁免情况;
- 信用机构需根据适用的贴现率和权重报告相应金额。
4. 特别说明
- 集团或保护机制内的流入:需分配到相关类别,除非获得监管机构的特别许可;
- 非金融客户流入:需按客户类型(零售客户、非金融企业、主权、多边开发银行、公共机构)分类;
- 证券质押:需在相应行中扣除贴现率;
- 跨境交易:需报告在相关行中,不受该国流出影响;
- 不报告的项目:包括已净额抵消的流入、远期交易等;
- 非流动性资产:如抵押物超出可接受范围,需报告在非流动性部分。
5. 附录结构
- 模板C 74.00:用于报告流动性流入;
- 决策树:用于确定交易分类及报告行;
- 列说明:
- Column 010:75%贴现率适用的金额;
- Column 020:90%贴现率适用的金额;
- Column 030:完全豁免贴现率的金额;
- Column 040:75%贴现率适用的抵押物市场价值;
- Column 050:90%贴现率适用的抵押物市场价值;
- Column 060:完全豁免贴现率的抵押物市场价值;
- Column 070:标准权重;
- Column 080:适用权重;
- Column 140:流入金额;
- Column 150:90%贴现率适用的流入金额;
- Column 160:完全豁免贴现率的流入金额。
6. 其他注意事项
- 抵押物若为非流动性资产,需报告在非流动性部分;
- 信用机构在报告时应考虑监管机构对贴现率的豁免;
- 报告需以净额形式进行,除非特别说明;
- 抵押物的市场价值需根据相关规则计算并报告;
- 报告应基于统一标准,以确保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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