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KPMG_China-香港资本市场通讯_-_第五期,_二零一五年十二月_3页_275kb
报告摘要
香港资本市场通讯总结(第五期 |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核心内容概述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了《有关发行人在2014年年报内披露企业管治常规情况的分析报告》。该报告基于对1,237家发行人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的企业管治情况的审查,旨在评估其对《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遵守程度,并提出改进建议。
主要结果
- 整体合规水平高:2014年度审阅显示,$35%$ 的发行人完全遵守全部75条守则条文(即「不遵守就解释」),$98%$ 的发行人遵守了75条守则条文中的70条或以上。
- 市值影响合规率:大型(市值 $>42$ 亿元)、中型(市值 $>7$ 亿元至 $\leq 42$ 亿元)和小型(市值 $\leq 7$ 亿元)发行人完全遵守守则的比例分别为 $38.1%$、$36.2%$ 和 $28.6%$。小型发行人因资源有限,合规率相对较低。
- 恒指公司表现更佳:恒生指数成分股公司整体上遵守守则条文的比率高于非恒指公司。
- 董事会多元化披露情况:$99%$ 的发行人表示遵守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守则条文,但抽查发现部分报告存在纰漏。联交所建议持续监察此方面。
遵守率最低的五条守则条文
| 条文编号 | 条文内容 | 说明 |
|---|---|---|
| A.2.1 | 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区分 | 主席与行政总裁应由不同人担任,职责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 |
| A.6.7 | 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以了解股东意见。 |
| A.4.1 | 非执行董事有指定任期 | 非执行董事应有指定任期,并接受重新选举。 |
| E.1.2 | 主席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 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邀请相关委员会主席出席。 |
| A.5.1 | 设立提名委员会 | 发行人应设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成员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主。 |
联交所观察结论与建议
- 检讨与弥补:联交所建议发行人检讨自身遵守守则的情况,对偏离守则的条文进行适当解释和弥补。
- 避免公式化解释:发行人应避免使用含糊、重复的解释,应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偏离原因、弥补措施及是否为暂时性偏离。
- 内部审计职能:发行人应设立内部审计职能,若未设立,须每年检讨是否需要设立,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解释原因。联交所指出,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胜任人士不视为偏离守则。
- 提升披露要求:联交所建议发行人提升对《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内容的透明度与深度,尤其关注年度检讨事项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
2016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的主要修订
I.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 在适当情况下,加入风险管理相关内容至《守则》。
II.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
- 明确董事会负责「厘定」及评估风险,管理层负责设计、执行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向董事会「确认」其有效性。
III. 年度检讨及披露
- 董事会年度检讨事项提升为守则条文,包括:
- 上市发行人对业务及外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 管理层持续监控风险和内部控制系统的范围及质量;
- 向董事会沟通监控结果的程度和频密度;
- 识别期内的重大控制失效或弱点;
- 财务汇报程序的有效性。
- 要求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识别、评估与管理过程。
- 修订守则条文,要求董事会持续监督管理层及内部控制系统,而不仅仅是年度检讨。
IV. 内部审计
- 将内部审计职能提升为守则条文,要求其具备充足的资源、人员资格、培训及预算。
- 董事会须对内部审计职能的年度检讨进行扩展,确保其有效性。
V. 审核委员会的角色
- 审核委员会的责任扩大,包括风险管理职责,除原有财务信息审阅及财务汇报系统监察外,还需负责风险管理。
联系信息
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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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贤
职位:资本市场咨询组主管
电话:+852 2826 8010
邮箱:paul.k.lau@kpmg.com -
王霭怡
职位:合伙人
电话:+852 2978 8195
邮箱:katharine.wong@kpmq.com
结语
联交所强调,企业管治的持续改进是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行人应积极回应守则要求,提升透明度与合规性,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及市场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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