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衢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使用方案》的通知_34页_1mb
报告摘要
衢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及省级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以规范资金使用。方案涵盖建设、改造、运营及市级监管平台建设等四类补助对象,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补助资金来源于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公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监控系统建设,要求设施符合技术标准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
二、奖补范围与对象
- 充换电基础设施
- 建设对象:衢州市内新建或改造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的公用充换电设施(包括直流快充桩、交流慢充桩、换电站等)。
- 运营对象:经备案的充换电运营商,需满足资质要求,并确保设备接入监管平台及数据共享。
- 改造对象:完成改造升级且验收合格的直流公用充电桩,需接入“安心充电”数智平台。
- 市级监管平台
- 建设单位:需满足公共政策落实、数据集成、信息安全等要求,数据同步接入省级平台。
三、奖补标准
- 建设补助
- 直流快充桩:600元/千瓦;交流慢充桩:300元/千瓦。
- 居民小区有序充电模式交流桩参照直流标准执行;换电站按装机功率执行。
- 公共领域设施需承诺服务期3年以上,智能负荷分配设备以最大同时功率为计算依据。
- 改造补助
- 每个充电桩补助200元,需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接入省级平台。
- 运营补助
- 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设施可获0.2元/千瓦时运营补贴,以实际充电量为基准。
- 平台建设补助
- 按开发费用总额一次性补助,上限不超过项目总费用。
四、申报要求
- 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逾期不受理。
- 材料:需提供单位资质证明、项目备案文件、验收资料、设备检测报告、接入平台证明、承诺书及现场图片等。
- 程序:
- 初审:属地发改部门或管委会审核材料后汇总至市发改委。
- 审评: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审计,形成补助方案并公示5个工作日。
-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同时抄送省级发改委。
五、监督管理
-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审核与发放,市财政局统筹预算与资金监管。
- 违规处理:对虚报、冒领资金的行为追回款项、没收违法所得,取消资格并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 政策衔接:方案自公布30日后实施,与上级政策冲突时以上级要求为准,不重复补助已获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
六、技术改造要求
- 计量系统升级:
- 替换原有直流电表加锰铜分流器组合,安装一体化智能电能表,实现物理与电子铅封功能,支持加密数据传输。
- 拆除分流器,改用分体式或整体式一体化电表,需调整电流方向及接线方式,确保数据比对与防作弊监控。
- 数据传输:
- 原有明文数据与加密数据同步上报,通过“安心充电”平台进行比对分析。
- 增加虚负荷检定功能,通过专用接口实现电流输入输出及电压切换,需符合技术规范(如螺母规格、航空插头定义等)。
- 系统兼容性:
- 运营商计费平台需与省级平台对接,支持实时数据监控与异常报警。
七、附件清单
包含改造作业指导书(针对整体式与分体式设备)、各类补助申请表及明细汇总表,需按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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