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_37页_774kb
报告摘要
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定义为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危险特性,或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名录涵盖了详细的信息,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8位代码、危险特性和豁免管理条款,部分废物在特定条件下可豁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名录基于动态调整机制,并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废止了旧版。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农药废物、有机溶剂废物、金属废物、含特定化学品的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豁免管理清单,确保废物处理符合 environmental 法规。
总结要点:
- 主要定义标准:危险特性(毒性、腐蚀性等)。
- 豁免例外:特定环节下简化管理。
- 应用范围:覆盖多种工业和生活来源废物。
-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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