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1月21日报送)_309页_2mb
报告摘要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7,2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公司控股股东沪千森工及实际控制人邵树兵、邵奇、黄祖青、方有元、方肖华、邵永华、余泽剑、方本忠、邵树忠、梅菊花等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并在特定条件下延长锁定期。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并在特定条件下延长锁定期。
公司拟通过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2.56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计算。本次发行前,沪千森工持有公司96.6850%的股份,发行后将降至72.5138%。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主要观点
1. 股份锁定机制
- 控股股东沪千森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为36个月,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为12个月,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不超过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 若公司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5%。
- 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方式,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具备成长性。
3. 稳定股价预案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义务人,优先顺序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控股股东及公司可在3个月内以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或回购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其薪酬及分红总额的50%。
- 若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公司有权扣留分红或薪酬,并追究法律责任。
4. 风险提示
- 行业竞争风险:纤维板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公司需持续提升竞争力。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木质原料及化工原料占生产成本比例较高,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利润。
- 股权分散风险:发行后沪千森工持股比例下降,可能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及企业所得税优惠,若政策变化将影响盈利能力。
关键信息
1.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7,2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
- 发行方式: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结合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8,960万股
-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 财务数据
- 资产合计:2018年9月30日为60,508.23万元
- 营业收入:2018年1-9月为43,764.81万元
- 净利润:2018年1-9月为5,019.06万元
- 流动比率:2018年9月30日为12.78倍
- 速动比率:2018年9月30日为8.98倍
3.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年产19万立方米定向结构板(OSB)建设项目”及“人造纤维板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共计36,576.95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自筹解决;若需提前投入,可置换募集资金。
4. 税收优惠政策
- 公司及子公司新沂沪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或80%的优惠。
-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在30%-42%之间。
结构清晰的关键信息
一、股份锁定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锁定期36个月,可延长。
- 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12个月,可延长。
- 锁定后两年内减持,比例不超过20%,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利润分配政策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5%,上市后三年内累计不低于30%。
- 可采用股票分红方式,需满足一定条件。
- 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可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三、稳定股价措施
- 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优先履行增持义务,若未履行,公司可回购股份。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3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薪酬及分红总额的50%。
- 未履行义务的,公司有权扣留分红或薪酬。
四、风险提示
- 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需持续提升竞争力。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成本和利润。
- 股权分散,可能影响公司治理。
-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可能影响盈利能力。
五、财务状况
- 资产与负债结构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
- 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净利润保持稳定。
-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表明流动性较强。
- 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但整体保持正向。
六、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扩大生产及技术改造,提升公司竞争力。
- 若资金不足,公司自筹解决;若需提前投入,可置换募集资金。
七、税收优惠政策
- 公司享受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盈利能力有显著影响。
-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需关注政策变化风险。
总结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7,240万股。公司主要业务为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多个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优势。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股份锁定、利润分配及稳定股价机制,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股权分散及税收政策变化等风险,需持续关注并采取应对措施。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生产及技术改造,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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