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RTS-2014-07-28Final-Draft-RTS-on-G-SII-identification29_27页_618kb
报告摘要
详细总结:EBA/RTS/2014/07 - 关于根据《2013/36/EU 指令》第131条识别全球系统重要性机构(G-SILs)的方法论监管技术标准
核心内容
根据《2013/36/EU 指令》第131(1)条,欧盟成员国的监管机构有权识别那些对全球金融系统构成更高风险的欧洲银行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机构(G-SILs)。这些机构将面临更高的自有资本要求,具体取决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并被划分为不同的子类别(“buckets”)。本文件为EBA(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的最终监管技术标准草案,旨在进一步明确识别G-SILs的方法论。
主要观点
- 统一标准:识别G-SILs的过程应遵循国际标准,特别是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制定的框架,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 评分机制:每年,监管机构将根据五个类别指标对银行进行评分,以衡量其系统重要性。每个类别包含若干可量化的指标,总共12个(子)指标。
- 子类别划分:根据评分结果,G-SILs被划分为五个子类别,每个子类别的资本缓冲要求不同。
- 缓冲要求实施时间:识别结果将滞后一年实施,以便机构有时间调整自有资本水平。
- 监督判断:监管机构可以基于监督判断将机构从较低子类别调整到较高子类别,或直接指定为G-SILs,但该判断应基于系统重要性而非失败概率。
- 数据同步:欧盟的G-SILs识别过程与BCBS的流程同步,确保数据一致性,减少行政负担。
关键信息
评分体系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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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G-SILs的评分体系包含五个类别:
- 规模:基于集团的总敞口。
- 与金融系统的关联性:包括集团在金融系统内的资产、负债和证券发行情况。
- 替代性:衡量集团提供的服务或金融基础设施的可替代性。
- 复杂性:包括场外衍生品名义金额、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计量的第三级资产以及交易和可供出售证券。
- 跨境活动:包括跨司法辖区的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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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指标对应具体的计算方法,详见附录。指标值需与BCBS使用的数据一致,并由EBA统一计算分母(denominator)以实现标准化。
子类别划分
- 五个子类别根据评分范围划分,最低截止分为130分,最高为629分:
- 子类别1:130–229分
- 子类别2:230–329分
- 子类别3:330–429分
- 子类别4:430–529分
- 子类别5:530–629分
识别流程与时间安排
- 首次应用:2015年为首次应用年,评分过程将在2015年进行两次。
- 第一次基于2014年的数据,识别结果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 第二次基于2015年的数据,识别结果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 缓冲要求实施:缓冲要求将在识别结果发布后约一年实施,以确保机构有足够时间准备。
监督判断与数据报告
- 监督判断用于调整子类别或直接指定G-SILs,但应基于系统重要性而非失败概率。
- 指标值需与BCBS标准一致,由监管机构报告,EBA负责计算分母并发布评分结果。
公众咨询与反馈
-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EBA进行了公众咨询,收集了九份反馈,其中八份已公开。
- 多数反馈支持使用与BCBS相同的指标,EBA据此更新了指标模板和定义。
实施与生效
- 生效时间:本标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2015年。
- 过渡安排:2015年为过渡年,EBA将在2015年1月14日确定初始样本,监管机构需在2015年1月21日前提交指标值,EBA将在2015年1月30日前计算分母。
- 实施方式:本标准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具有直接适用性,确保统一执行。
附录:指标定义与计算方式
- 总敞口:包括资产负债表内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减去监管调整。
- 与金融系统的关联性:
- 资产:包括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证券持有、证券融资交易的净正敞口以及场外衍生品的净正公允价值。
- 负债:包括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负债、未提取的承诺额度。
- 替代性:
- 资产托管、支付活动、债务和股权市场承销交易。
- 复杂性:
- 场外衍生品名义金额、按IFRS计量的第三级资产、交易和可供出售证券。
- 跨境活动:
- 跨司法辖区的债权和债务。
总结
本监管技术标准草案旨在确保欧盟内G-SILs的识别方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提高透明度和可比性。通过统一指标、分母和截止分,实现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分类管理,并设定清晰的实施时间表。识别结果将在一年后生效,以减少对机构的冲击。监督判断在识别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确保评估的灵活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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