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上交所科创板-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3月)_5页_285kb
报告摘要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旨在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机制,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制定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在制定分红规划时,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
- 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 实际经营情况与盈利能力
- 现金流状况
- 股东回报水平
- 社会资金成本
- 外部融资环境
三、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制定分红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
-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意见,特别是中小股东;
- 平衡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对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
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 独立董事有权对分红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未采纳意见需在决议中说明;
- 股东大会审议分红预案需以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调整机制
- 若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听取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意见;
- 调整后的政策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且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调整议案应说明修改原因,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供股东参与。
(三)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 决策程序是否完备;
-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需说明原因及未来举措;
- 中小股东是否充分表达意见,其权益是否得到保护。
(四)执行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五、未来三年具体分红规划
(一)分红方式
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以下方式分配利润:
- 现金分红;
- 股票分红;
-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以下条件:
- 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 分红金额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定义为: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股票分红条件
采用股票分红方式时,需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股票分红可单独实施,也可与现金分红结合。
(四)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为: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20%。
六、规划的制定周期与决策机制
-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其符合公司章程;
-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提议中期分红;
-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董事会论证、监事会监督,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需获得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
七、其他事项
-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 本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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