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历程、经验与启示-20211024-华泰证券-18页_787kb
报告摘要
房地产税:改革历程、经验与启示总结
核心观点
房地产税可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改善地方财政收入和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本次房地产税试点预计在人口流入多、房价上涨压力大的热点城市开展,方案体现“宽税基、低税率、保刚需”,对试点地区实质影响可能有限,但需警惕试点短期放大市场悲观预期并带来次生影响。市场角度,短期房地产等板块可能面临压力,但更多是心理冲击,中长期看居民资产再配置浪潮快速演进,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行为模式也将变化。
房地产税改革历程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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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现行房产税的形成(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1986年条例出台,免征个人非营业用房产。
- 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税率1.2%或12%。
- 2020年房产税占全国财政收入不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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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改革探索
- 2011年上海和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新购住房,目的是抑制投资性需求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 2013年杭州、南京等城市试点被叫停,改革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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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推进
-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 2017年财政部提出“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
- 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 2021年10月23日,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期五年。
推进房地产税的三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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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
- 房地产税是实现“房住不炒”目标的重要一环。
- 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投机行为,盘活存量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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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土地财政缺口
- 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3.5%,但房地产去金融化趋势下,土地财政面临收缩压力。
- 房地产税有助于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开辟新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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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共同富裕
- 房地产是我国居民财产的主要构成,房地产税有助于调节收入与财富分配,缓解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国内沪渝试点经验
- 试点背景:2011年沪渝试点,为遏制房地产过热。
- 试点方案:
- 税基较窄,主要针对新购住房。
- 计税依据为市场交易价格。
- 差别化税率,交易价格越高,税率越高。
- 免税政策较宽松,保障刚需。
- 试点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
- 施行效果:
- 财政收入贡献有限,2011年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占税收收入比例仅上升0.02和0.1个百分点。
- 房地产市场短期受影响,但长期趋势仍由人口流动等基本面主导。
海外经验借鉴: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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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财政收入型(典型:美国及英联邦国家)
- 税制设计宽税基、少税种、以支定收。
- 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30%以上,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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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房地产市场型(典型:韩日等东亚国家)
- 税种复杂,采用二元税制,设置超额累进税率。
- 对财政收入贡献有限,但对房价和地价有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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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型(典型: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
- 主要针对土地增值收益进行调节,通过税收手段使土地增值收益归公。
房地产税试点政策的潜在影响
- 对市场的影响:短期可能带来心理冲击,但对房地产市场实质影响有限。
- 对财政的影响:改善地方财政收入和结构,但热点城市财政收支压力小,作用不明显。
- 对居民资产配置的影响:中长期看,居民资产再配置浪潮仍在演进,房地产投资属性弱化,实际无风险利率下降,股市结构行情可能被支撑。
风险提示
- 房地产税试点力度超预期,可能放大市场悲观预期并带来次生影响。
- 房地产下行可能影响上下游产业链,放大经济压力。
关键信息总结
- 房地产税是调节市场、改善财政、促进公平的重要工具。
- 试点方案可能体现“宽税基、低税率、保刚需”。
- 沪渝试点对财政收入和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
- 海外经验显示房地产税对房价有顺周期特性,需与其他政策配合。
- 房地产税改革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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