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RTS-2013-15-28RTS-to-identify-geographical-location-of-credit-exposures29_31页_718kb
报告摘要
总结:Final Draft 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s on the Method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Geographical Location of Relevant Credit Exposures under Article 140(7) of the CRD
核心内容
本文档为《资本要求指令》(CRD)第140(7)条下的监管技术标准(RTS)草案,旨在规定银行如何识别其相关信用风险敞口的地理位置,以计算机构特定的逆周期资本缓冲(CCB)率。
主要观点
- 逆周期资本缓冲(CCB)的目的:防止银行体系因过度信贷增长而面临系统性风险,通过在经济繁荣期积累资本,在经济低迷期释放以增强银行体系的韧性。
- 地理定位原则:信用风险敞口的地理定位应基于“最终风险”原则,即债务人或义务人的居住地,而非敞口的生成地。
- 例外情况:
- 特殊贷款(如项目融资)的地理定位应基于收入来源地。
- CIU(中央投资机构)敞口:若无法合理识别义务人,可定位为机构所在地。
- 非信用义务资产敞口:可定位为机构所在地。
- 比例性与重要性考量:对于跨境敞口较少的机构,允许采用简化方法,将敞口视为机构所在地,以减轻操作负担。
- 交易账簿敞口的处理:
- 通常基于债务人居住地。
- 使用高级方法计算的交易账簿敞口需根据内部模型下的子组合资金要求进行分配。
- 若交易账簿敞口占总敞口比例低于2%,可视为机构所在地。
- 证券化敞口的处理:
- 基于底层敞口的义务人所在地。
- 若无法识别底层义务人,可采用机构所在地作为替代。
关键信息
1. CCB计算方式
- CCB率由国家监管机构根据信贷增长与GDP的偏离度(credit-to-GDP gap)设定,范围为0%至2.5%,甚至更高。
- 跨境银行需根据其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敞口比例,计算机构特定的CCB率。
- CCB金额由机构特定率乘以总风险敞口金额得出。
2. 地理定位原则
- 义务人原则:适用于大多数信用风险敞口,即根据债务人或义务人的居住地进行定位。
- 担保人原则:若存在担保或抵押品,可依据担保人或抵押品所在地进行定位。
- 收入来源地原则:适用于特殊贷款,如项目融资,根据收入来源地进行定位。
3. 简化方法与比例性考量
- 对于跨境敞口比例低于2%的机构,可简化地理定位,将所有敞口视为机构所在地。
- 这种简化方法不会免除机构对CCB率的适用,仅用于计算时的简化。
- 交易账簿敞口若占总敞口比例低于2%,也可视为机构所在地。
4. 证券化敞口
- 证券化敞口的地理定位基于底层义务人所在地。
- 若底层义务人信息不可得,可将敞口定位为机构所在地。
5. 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 本RTS草案依据《欧洲银行管理局条例》第10条制定。
- 适用于所有信用风险敞口,包括交易账簿和证券化敞口。
- 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银行及金融机构。
6. 实施要求
- 银行需每年及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对敞口的地理定位进行计算。
- 对于交易账簿敞口,若使用高级方法,需基于内部模型的子组合资金要求进行分配。
- 所有敞口的地理定位需符合比例性和重要性原则,以确保监管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结构概述
1. 执行摘要
- CCB的作用与地理定位的重要性。
- 机构特定CCB率的计算方法。
- 信用风险敞口、交易账簿敞口与证券化敞口的地理定位规则。
2. 背景与理由
- CCB的设定依据与目的。
- 地理定位原则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 简化方法的引入原因与适用条件。
3. 监管技术标准草案
- 信用风险敞口的地理定位规则。
- 交易账簿敞口的地理定位方法。
- 证券化敞口的定位方式。
- 简化方法的应用范围与条件。
4. 附录文件
- 包括成本效益分析与公众意见反馈,为RTS草案提供支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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