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_技术_及第七批示范企业_园区_的通知》的通知_9页_2mb
报告摘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电力需求侧管理征集通知的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2〕237号),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该通知旨在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二、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背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战略部署,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 工作目标:通过征集参考产品(技术)和示范企业(园区),提升电力使用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形成示范效应。
2. 征集对象
- 参考产品(技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或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
- 示范企业(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生产经营规模、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企业(园区)。
3. 申报与推荐时间
- 参考产品(技术)申报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 示范企业(园区)申报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 初审与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 实施情况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
4. 工作流程
- 申报:企业(园区)通过指定申报系统提交材料。
- 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并推荐。
- 复审:工信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 发布:工信部公布参考产品(技术)目录及示范企业(园区)名单。
- 实施情况报送:示范企业(园区)需按年度填报实施情况表。
5. 申报材料要求
- 参考产品(技术):需具备显著节电效果、高电能利用效率、信息化水平先进、推广应用潜力大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 示范企业(园区):需满足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下降显著、具备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制定健全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
6. 重点方向
- 电能替代(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电气化改造)
- 新型储能
- 自备电厂(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
- 虚拟电厂、微电网、能源互联网
- 智能需求响应、智慧电能管控
三、附件与联系方式
附件
- 《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 各市申报系统登录账号
-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情况表》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富荣
- 联系电话:0311-87800813
- 传真:0311-87908713
四、工作要求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需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 指导企业(园区)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材料。
- 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及初审意见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强调示范企业(园区)先进模式的宣传推广和参考产品(技术)的典型应用,推动技术迭代升级。
五、申报系统与操作指引
- 申报系统网址:https://applyidsm.miit.gov.cn
- 初审系统网址:https://idsm.miit.gov.cn
- 自评价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自行下载
六、实施情况表填写说明
- 填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用电基本情况、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情况及实施成效。
- 具体指标:如装机容量、计费容量、用电量、产值、单位产值电耗、电费、电价等。
- 实施举措示例:
- 通过电力需求侧平台进行变压器优化运行,减少损耗。
- 通过错峰用电策略,转移峰负荷,节约成本。
七、总结
本次通知是河北省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征集参考产品(技术)和示范企业(园区),促进电力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绿色低碳发展。各市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企业(园区)完成申报和初审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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