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_9页_901kb
报告摘要
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方案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从城市、县城、乡村三个层面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 时间节点:2030年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 总体目标: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运行基本实现,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 具体指标:
- 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2025年前)。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9%(2030年前)。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65%(2030年前)。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8%(2030年前)。
- 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45%(2030年前)。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5%(2030年前)。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三)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 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组团面积≤50平方公里,组团内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
- 生态廊道建设:组团间生态隔离空间≥100米,形成贯通连续的生态廊道。
- 绿色街区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新建道路红线宽度≤40米。
(四)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 推动社区管理机制建设,提升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 2030年前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60%。
- 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推广“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用能方式,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五)全面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 发展绿色建筑:
-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 雄安新区、廊坊北三县三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
- 2025年前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50%。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开展节能评估,制定专项改造方案,对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
- 鼓励老旧小区同步节能改造,2030年前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20%。
- 实行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机电系统能效比提升≥10%。
(六)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 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超大户型。
- 合理布局住宅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日照。
- 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推广装配化装修与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
- 强化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七)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 老旧管网更新改造:2030年前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
- 绿色交通与照明:建设慢行系统,推广LED等智能高效节能灯具,2030年前使用率≥80%。
- 生活污水与垃圾资源化利用:2025年前市县再生水利用率≥60%,2030年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5%。
(八)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2025年前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50%。
- 加快建筑用能电气化: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比≥45%,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20%。
- 推动热源端低碳化:推广工业余热、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引导超低能耗建筑不再使用集中供热。
(九)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 发展装配式建筑,2030年前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40%。
- 推广绿色施工技术与绿色建材,2030年前星级绿色建筑全面使用绿色建材。
- 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20%,减少建筑垃圾排放至≤300吨/万平方米。
四、绿色低碳县城与乡村建设
(十)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 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面积占比≥70%。
- 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绿色街区。
(十一)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
- 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资源能源消耗。
- 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
(十二)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
- 推广《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图集,提高农房能效。
- 鼓励就地取材和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
- 2030年前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十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
- 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低能耗、低成本运行方式。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
(十四)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
- 推广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在农村的应用。
- 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 推广高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炊事、供暖、照明等用能电气化。
五、保障措施
(十五)完善法规政策与标准体系
- 修订《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更新节能降碳标准。
- 建立碳排放计量、核算和评估体系,完善绿色低碳控制指标。
(十六)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
-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动数字化城乡建设与管理。
-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十七)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
- 聚焦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建筑结构与保温一体化等方向。
-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与团队,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 鼓励高校增设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课程。
(十八)落实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 落实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 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 推行供热计量和按热量收费机制。
六、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 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
- 各市、雄安新区须在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制定细化方案并上报。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
- 建立任务清单与责任清单,实施省级督查与年度考核。
- 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部门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 各市、雄安新区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十一)加大培训宣传
- 结合“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
- 组织讲座与专项培训,加强节能降碳教育。
- 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共识与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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