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绿色江南-2024绿色保险(十五)_13页_1mb
报告摘要
环责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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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环责险自1991年试点启动,长期投保率不高。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策略后,制度建设逐步推进。2007年生态环境部与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2013年试点转为强制性要求,多地开展试点工作。 -
政策覆盖现状
- 29个地区发布相关法规,但部分政策失效或未公开(如北京、海南)。
- 16个地区在固废/危废政策中要求危废企业投保。
- 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生态文明试验区将环责险列为重点任务。
- 江苏、辽宁、四川等省出台保费补贴、试点方案等配套措施。
- 重庆、四川、贵州将环责险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除辽宁外多数近年政策未更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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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的问题
- 制度定位不清:多数地区仅限风险高发行业试点,未明确强制范围。
- 政策执行障碍:部分地区法规失效(如陕西2012年、北京2013年),或迟迟未制定配套细则。
- 金融激励不足:除江苏给予保费补贴外,多数地区缺乏财税、信贷等联动机制。
- 监督机制不健全:多地在固废管理或“十四五”政策中仅提出“依法投保”,缺乏惩罚条款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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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建议
- 深化法规建设
鼓励地方在固废法规中细化强制投保义务,明确未投保的法律责任;参考《固废法》修订趋势,推动环责险立法层级提升。 - 强化地方执行力
针对政策断档区域(如北京、西藏)补充法律文件,探索行业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制度持续有效。 - 完善金融激励
引入补贴政策多样化,如探索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配套工具,发挥金融工具对环责险渗透的推动力。 - 提升市场自律
公开企业投保数据,纳入环境信息披露范畴,强化公众监督;加大企业环境风险管理需求教育,促进市场配置资源。
- 深化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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