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绿色保险(十四)上市保险公司气候信息披露差距明显-绿色江南_15页_1mb
报告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主要依赖强制性法律法规,如中国证监会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将环保融入发展战略,2021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15号文件)明确重点排污单位需披露七项主要环境信息,鼓励其他公司自愿披露环保相关数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进一步规范披露制度。上市保险公司作为行业领军者,应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通过对14家A&H股上市保险公司的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及ESG报告分析,发现:
- A股及A+H股公司:仅1家A股公司(天茂集团)严格按2021年15号文件披露环境信息,未涉及行政处罚且说明原因;其余4家A+H股公司披露了无行政处罚信息,并部分提及气候变化风险、绿色投资、减碳目标等。中国平安在报告中明确了2030年运营碳中和目标,是中国首家提出该目标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虽未明确披露环保处罚情况,但涉及绿色金融、低碳运营等内容;中国太保发布专项《应对气候变化报告》,涵盖治理架构、减排措施等。
- H股公司:2家(保诚、中国财险)参照2021年15号文件披露环保信息,如碳排放、能源消耗及减排行动。其余H股公司主要披露温室气体排放、能源使用等数据,部分(如亚洲金融、众安在线)补充了减碳措施。阳光保险、友邦保险、中国太平等在ESG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气候风险应对、绿色供应链、低碳运营等。
沟通与推动:绿色江南曾于2022年提醒中国财险完善披露,其后采纳建议参照2021年15号文件披露。但中国人寿未回应提醒,仍未按要求披露环境处罚信息。
建议:
- 推动保险公司制定并公开碳中和目标,目前仅3家(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财险)明确披露,需更多公司跟进。
- A股公司应加强碳核算,如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指南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及减碳数据。
- 建立统一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提高强制披露比例,完善风险管理标准,以增强保险公司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
注:报告涵盖14家A&H股上市保险公司,其中仅1家为纯A股,其余多为双上市。目前披露体系仍以鼓励为主,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差异。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