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7-上交所-鼎际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499页_5mb
报告摘要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计划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为3,33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1.88元/股,预计发行日期为2022年8月9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为13,346.6667万股。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份限售与自愿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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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承诺
- 锁定期为36个月,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限售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 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关损失,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需上交发行人,并可能被扣除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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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承诺
- 营口盛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限售期为12个月,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可延长。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股份,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回购。
- 自然人股东母庆彬、张再明、辛伟荣等均承诺限售期为12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违反承诺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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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承诺
- 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限售期为36个月,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
- 间接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为36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稳定股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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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
- 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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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 公司可采取回购股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主要股东增持、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式。
- 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不超过30%;增持资金比例与现金分红挂钩,不低于10%,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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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措施
- 违反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管需公开致歉,赔偿损失,并接受监管处罚。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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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若存在虚假陈述,将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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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承诺
-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律师、评估机构等均承诺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否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利润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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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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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 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优先。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发放股票股利,但需考虑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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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董事会需研究并提出分红提案,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
- 股东大会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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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 公司主要产品为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和复合助剂,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9%,价格波动将影响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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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主要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超过70%,价格波动对盈利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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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
- 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事故风险,可能面临处罚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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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集中度较高
- 前五名客户占收入比例较高,客户变动可能影响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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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风险
- 公司在营口市老边区自建的临时建筑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存在被拆除风险。
六、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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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为21,792.84万元,同比增长23.71%;净利润为3,718.47万元,同比增长1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7.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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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预计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预计增长23.71%至36.74%,净利润预计增长21.05%至33.79%。
七、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未涉及股权代持、私募基金持股等情形。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不输送不当利益。
- 若未履行承诺,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监管处罚。
总结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明确了股份限售安排、稳定股价措施、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利润分配政策及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公司及主要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份,若股价低于发行价则延长锁定期。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稳定股价方案,包括回购、增持等多种方式,以保障股价稳定。此外,公司强调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采取现金优先的股利分配政策,确保股东利益。公司还提示了产品价格、原材料成本、安全生产、客户集中度及临时建筑等主要风险因素,以增强投资者对风险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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