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_402页_1mb
报告摘要
2023年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总结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 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 减按1%征收率: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
- 加计抵减政策: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5%、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小规模纳税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
- 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100%,形成无形资产按200%摊销
- 减税范围扩大
- 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微企业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期内资产额不超过5000万元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按100%加计扣除
- 形成无形资产按200%在税前摊销
- 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为100%
- 特定行业优惠
- 零售业、轻工等行业可按积分奖励比例抵减计税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
- 子女教育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
- 赡养老人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全额,非独生子女分摊)
- 股权激励优惠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适用递延纳税政策,不超过12个月缴纳
四、财产行为税优惠
- 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保障房项目免征相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证券交易印花税
- 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至2023年底
五、政策期限
多数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部分政策如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延续至202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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