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峡环保_413页_3mb
报告摘要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数不少于6,300万股,不超过11,250万股,预计为11,2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45,000万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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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福州水务:
- 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若未履行承诺,将面临公开说明原因、暂停减持、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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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股东(瑞力投资、联新投资、北控中科成、福州市投资公司):
- 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 若未履行承诺,将面临公开说明原因、暂停转让、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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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意向:
- 福州水务: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0%,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0%。
- 瑞力投资: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
- 联新投资:锁定期满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
- 减持前需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
二、上市后股价稳定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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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
- 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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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方案,股东大会审议后2个月内实施。
- 回购股份:若上述措施无法实施,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提出回购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控股股东增持:若回购措施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应在5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分红税后金额的20%,不高于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股份:若上述措施仍无法实施,相关人士应在3个交易日后开始增持,资金不低于其税后薪酬的20%,不高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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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启动约束措施: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控股股东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稳定措施。
- 董事、高管不得领取薪酬,直至采取稳定措施。
三、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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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若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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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管承诺:
- 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承诺。
- 若违反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不得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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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 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机构承诺其出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若违反承诺,需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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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 拓展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募集资金不超过74,975.84万元,预计发行11,2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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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承诺:
- 不得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 职务消费行为受约束。
- 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
- 薪酬制度与回报措施挂钩。
- 若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与回报措施挂钩。
五、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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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约束措施:
- 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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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约束措施:
- 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承诺。
- 公司有权扣减其分红用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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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约束措施:
- 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停止领取薪酬。
- 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承诺。
- 若公司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管需承担赔偿责任。
六、国有股转持安排
- 发行后,控股股东福州水务、福州市投资公司将按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七、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当年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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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
- 按照法定顺序分配。
-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 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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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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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条件:
- 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分配。
- 可进行中期分红。
- 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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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最低8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4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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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会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股东大会需过半数同意,若涉及股票股利,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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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调整需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 调整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九、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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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受限风险:
- 收入依赖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服务费。
- 调价周期为3年,若成本上升无法及时调价,将影响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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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持续取得特许经营权风险:
- 特许经营权最长不超过30年,到期可能无法续约。
- 公司虽有优先权,但仍存在无法续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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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出水水质不达标风险:
- 出水水质是保持特许经营权的关键。
- 若因进水水质、管理疏漏等原因导致水质不达标,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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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现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70%)及企业所得税减免。
- 若政策变动,将对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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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下降风险:
- 新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无法立即满负荷生产。
- 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增加,可能影响利润率。
十一、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33,7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陈秉宏
-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8日
-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 公司业务: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内河水体修复等。
- 特许经营权覆盖区域:福州市中心城区及下辖多个县区。
- 污水处理能力:约79万立方米/日。
- 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约1,500立方米/日。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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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资产总额:2016年6月30日为17.89亿元,2013年12月31日为8.64亿元。
- 负债总额:2016年6月30日为9.14亿元,2013年12月31日为3.87亿元。
- 股东权益:2016年6月30日为8.75亿元,2013年12月31日为4.77亿元。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6年6月30日为8.75亿元,2013年12月31日为4.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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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 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2亿元,净利润为4,368.12万元。
- 2015年营业收入为2.81亿元,净利润为8,537.41万元。
- 2014年营业收入为2.50亿元,净利润为9,307.20万元。
- 2013年营业收入为1.80亿元,净利润为7,98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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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 2016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亿元。
- 2016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62.85万元。
- 2016年1-6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491.07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制度,保持合规经营。
- 信息披露:公司及中介机构承诺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风险因素: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经营、政策、募投项目、管理等风险。
总结: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于污水处理项目及其他环保业务。公司及控股股东、高管等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稳定股价、填补回报、无虚假记载等。公司面临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受限、特许经营权到期、出水水质不达标、税收优惠变动、产能利用率下降等风险。公司致力于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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