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电力市场改革中管制定价和竞争定价的协调机制_37页_13mb
报告摘要
电力市场改革中管制定价与竞争定价的协同机制总结
核心内容
电力市场改革中,管制定价与竞争定价的协同机制是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公平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管制定价主要用于处理沉没成本回收、提供用户保底供电、新能源定价、核电市场化等特殊场景,而竞争定价则通过中长期合约、现货能量市场、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方式实现市场机制的运行。两者协同,既维护市场秩序,又提升市场效率。
主要观点
1. 沉没成本分摊
- 产生原因:计划体系下机组以综合成本定价,市场中以边际成本定价,转轨过程中资产估价变化导致沉没成本。
- 回收机制:
- 动态余量费:根据市场价与成本回收价差计算回收金额。
- 固定附加费:包括当前消耗附加费、历史消耗附加费、传输附加费,通常由政府核定。
- 案例:
- 美国部分公司沉没成本回收率低甚至增加。
- 澳大利亚通过售卖发电资产回收部分成本。
2. 行权合约
- 定义:放松管制时分配给发电商和售电商的对冲合同,约定固定价格售电。
- 作用:为市场转轨提供过渡,避免发电商破产。
- 案例: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通过行权合约保障电力供应。
3. 用户保底购电价格
- 定义:政府指定供电企业向特定用户提供的保障供电服务,基于“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定价。
- 作用:保障用户价格稳定,防止市场失灵。
- 案例:
- 澳大利亚居民和小商业用户选择保底供电比例较高,价格上限由监管机构设定。
4. 新能源管制定价机制
- 典型方式:
- 固定上网电价(德国)
- 溢价机制(西班牙)
- 招标电价(法国)
- 可再生能源配额(美国、英国)
- 作用:保障新能源在市场化进程中的收益稳定性。
5. 核电市场化过程
- 中国:
- 1991-2013年:一站一价
- 2013-2015年:标杆电价
- 2016年至今:标杆电价+市场化交易定价
- 美国:
- 垂直一体化定价向市场化定价过渡,部分核电参与现货、合约、容量市场。
6. 输配电价核定
- 英国:
- 输电采用单一制容量电价,配电采用分时定价。
- 美国:
- 输配电价基于线路使用程度和负荷比例分摊,部分采用邮票法。
关键信息
竞争定价的品类与方式
- 中长期合约:
- 优势:虚拟存储、平稳市场价格、规避风险。
- 交易模式:双边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 现货能量市场:
- 分为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形成分时电价。
- 价格机制:边际成本定价,通过节点电价、区域电价、系统电价体现。
- 容量市场:
- 本质为拍卖,标的为有效装机容量。
- 容量价格由市场组织者或监管机构确定。
- 用于保障系统容量充足,尤其对新能源机组的容量贡献进行折算。
- 辅助服务市场:
- 服务类型:调频、备用、无功调节、黑启动等。
- 定价依据:资源性能(如调频性能得分)。
-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导致辅助服务需求增加,费用激增。
竞争定价中的价格管制
- 市场力管控机制:
- 事前监控:如PJM三寡头测试,限制市场份额大的主体报价。
- 事后调查:如分析超额收益,对市场行为进行惩罚。
- 最高限价:
- 无容量补偿机制:如AEMO、ERCOT,限价较高,以防止市场失灵。
- 有容量补偿机制:如MISO,限价较低,引导机组参与容量市场。
- 应急机制与市场干预:
- 市场手段:如调整供需、调用备用资源、削减负荷。
- 非市场手段:如强制切负荷、暂停现货市场运行。
- 案例:澳大利亚NEM市场在2022年6月触发管制价格机制,暂停现货市场运行以避免停电。
管制与竞争的协同机制
- 长期购电协议(PPA):
- 实体PPA:发电商与购电商直接签订,需与电网协调。
- 虚拟PPA:金融差价合约,无需同一区域,灵活性高。
- 作用:保障新能源收益,降低市场风险。
- 协同机制的重要性:
- 管制与竞争应分明适用对象,避免冲突。
- 市场化进程中,需引入管制以防止市场失灵。
-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提高定价机制的差异化和精细化。
结语
电力市场改革中,管制定价与竞争定价并非对立,而是互补。管制为市场提供稳定性和公平性,竞争则推动效率与创新。协同机制应根据市场发展阶段、能源结构特点、用户需求等进行动态调整,以实现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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