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_免_税操作指引_16页_225kb
报告摘要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总结
前言
- 为落实国务院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支持政策,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本指引。
- 指引旨在指导企业准确理解和掌握出口退(免)税政策及业务流程,促进该业态发展。
一、基本概述
- 政策依据:国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予以出口退税。
- 定义:出口退税指退还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的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基于货物报关离境并实现销售。
- 操作模式区分:
- 第一类:货物报关出口时已实现销售,可申报退税。
- 第二类:货物报关出口时未实现销售,待境外平台销售后申报。支持企业选择一次性或分批申报。
二、出口退(免)税操作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
- 备案要求:
-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 首次申报退税时备案。
- 备案信息变更或撤回需及时办理,涉及退税方法变更需先结清退税款。
-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前需撤回备案。
- 系统操作:
- 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途径在线办理。
- 操作路径一般为:登录→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选择备案类型。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
- 申报要求:
- 时间:应在货物销售次月申报;最迟次年4月30日前申报。外贸企业可经批准在申报期外申报。未及时申报,待凭证齐全后仍可补报(2020年2号公告)。
- 渠道: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线下办税。
- 资料:根据是生产企业还是外贸企业,需提供不同的表单和凭证(如报关单、发票、代理出口证明、运费凭证、合同等)。涉及消费税退税还需相应凭证。
- 系统操作:
- 免抵退税:出口退税管理→免抵退税申报。
- 免退税:出口退税管理→免退税申报。
- 错误撤回:出口退税管理→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
- 退税进度查询: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
(三)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 应妥善保管购买合同、运输单据、报关单据等备案单证,保存期限为5年。
- 单据可用纸制、影像或电子格式保存,需制作目录并标明存放方式。
- 税务查验时,应能转换为纸质并说明与备查信息一致。
(四)出口退(免)税收汇要求
- 收汇期限与方式:应符合《2022年第9号公告》第八条。常规要求在申报终止日期前实际收到外汇;符合视同收汇情况或合同约定最终收款日期晚于申报截止日期但在此之前收到外汇的,也适用规定。
- 单据保存:留存举证材料备查,税务查验时提交收汇材料(主要是《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
- 特殊情况:管理类四类企业、申报期后申报、被证实材料虚假等情况,均需提交收汇证明或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更改为征税、追缴税款。
- 不能收汇: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视同收汇条件的,暂不退税,适用增值税免税。
- 材料虚假:按税收征管法处理,适用征税。
三、备案或许需要注意的要点
- 区别对待:生产企业、外贸企业退(免)税类型和所需资料不同。
- 监控销售时间点:申报退税的关键在于是否已实现销售。
- 撤回申报:在税务机关发现申报数据存在问题时可撤回,但仅限于未审核通过的批次。
- 申报期不放宽原则:除政策规定和特殊紧急情况处理外,整体遵循申报期要求。
四、参考文件
- 主要包括涉及出口退(免)税管理的主要法规、公告及最新政策文件,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2021年第15号、新近营商政策性文件等,共计15项。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