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持续助力增长——中国研发税收优惠-2017.11-16页-5mb
报告摘要
2018中国税务前瞻总结:持续助力增长
核心内容
2018年中国税务政策继续围绕科技创新和企业研发展开,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创新活动,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重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主要观点
- 税收政策支持创新: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并且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提升至8%。同时,政策对知识产权质量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放宽:允许研发辅助人员、委托开发费用以及更多研发相关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且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75%。
- 创新示范区建设: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旨在激发区域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提高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政策已从试点城市推广至全国。
- 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激励:对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所得税抵扣政策,以促进融资渠道多元化。
关键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 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
- 申请要求:
- 拥有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 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0%;
- 研发费用达到规定比例;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不低于70分。
- 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强调知识产权的质量和与核心技术的相关性,避免“为申请而申请”的行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加计扣除比例:研发费用可按150%税前扣除,净节税收益约为12.5%。
- 适用范围:
- 包括核心研发人员、技术人员和研发辅助人员的人工费用;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资料翻译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也可纳入。
- 委托研发要求:
- 委托关联方需提供研发费用明细;
- 委托研发费用的80%可加计扣除,但需受托方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 科技部出台政策,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允许合同形式与示范文本不同但具备实质要素的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 认定标准:
- 注册在中国境内;
-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 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
- 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60分。
- 直接确认条件:
- 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 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排前三;
-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 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创新示范区建设
- 政策依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6]35号文和国办发[2017]54号文,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 首批与第二批示范基地:共建立28个首批示范基地,后又新增92个,其中包含试点区域、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等。
- 政策目标:促进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优化商业环境,吸引高质量和海外人才。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 政策推广:财税【2017】79号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 优惠内容:
- 企业所得税税率15%;
-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提高至8%。
- 适用条件:
- 提供技术外包服务;
- 员工学历要求;
- 离岸服务外包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35%。
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激励
- 政策依据:财税【2017】38号文,对试点地区内的风险投资和个人天使投资提供税收抵扣。
- 抵扣比例:70%的投资额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条件:
- 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
- 投资者不属于被投资企业的发起人或雇员;
- 被投资企业位于试点地区。
实施建议
- 企业应合理规划研发活动,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布局和挖掘能力;
- 留存相关文档,以便在申报和审查过程中提供支持;
- 针对不同政策,制定实施手册,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申报流程;
-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
联系人信息
全国
-
卢奕: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 (21) 2212 3421
E: Lewis.lu@kpmg.com -
杨彬:研发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 (20) 3813 8605
E: bin.yang@kpmg.com
华北区
-
蒋俊: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10)85087511
E: josephine.jiang@kpmg.com -
张进: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 (10) 8508 7625
E: jessie.j.zhang@kpmg.com
华中区
- 倪伟东: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 (21) 2212 3411
E: henry.ngai@kpmg.com
华南区
-
杨彬:研发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6 (20) 3813 8605
E: bin.yang@kpmg.com -
曹玉娟:税务总监,毕马威中国
T: +86 (20) 3813 8619
E: nicole.cao@kpmg.com
香港
- 杨嘉燕: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
T: +852 2143 8753
E: karmen.yeung@kp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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