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3-远东资信-浅析地方政府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_9页_547kb
报告摘要
报告总结: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
一、核心政策
项目资本金制度适用于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经营性项目。2019年《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项债可用于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2024年政策进一步拓展至16个领域,并计划扩大使用范围,政策上限为25%[1]。
二、现状与数据
- 2020-2023年专项债作资本金规模分别为2456亿元、2596亿元、2786亿元、3022亿元,占专项债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6.8%、7.3%、6.9%、7.6%,远低于25%上限。
- 区域分布: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广东、山东、江苏、福建)占比高,专项债作资本金规模居前,区域差距与经济与项目储备相关。
- 领域分布:交通基础设施占比最大,集中了过半专项债作资本金金额;项目数量方面以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三大领域为主。
三、案例分析要点
- 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专项债撬动融资,项目初期缺乏收益,需第三方补足建设期利息,建成后收益覆盖债务。
- 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项目:收益来源包括土地出让及运营收益,测算中土地出让收益存在高估风险。
四、未来展望
- 领域将进一步扩围,重点项目应具有稳定收益并警惕“包装”低收益项目。
- 加强全流程管理,强化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收益还本付息等环节的监管,发挥杠杆撬动作用。
注释:
[1] 数据来源:厅字〔2019〕33号文,国发〔2019〕2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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