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公共数据制度-31页_5mb
报告摘要
浙江省公共数据制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浙江省在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改革不断推动公共数据制度的完善。该省构建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形成统一的数据目录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标准体系,同时强化数据共享与开放机制,探索数据授权运营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全面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助力数字化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国家大数据战略与浙江实践
- 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数据要素作用。
-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
- 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
2. 数字化改革推动公共数据制度完善
- 自2003年起,浙江省启动“数字浙江”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
- 公共数据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基础资源,支撑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等多领域发展。
3.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 省大数据局推进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数字资源高质量供给、高效率配置、高水平统筹。
- 平台具备“六个一”目标: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一揽子申请、一体化生产、一平台调度、一张网管控。
4. 公共数据制度与政策体系
- 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计发布政策文件21项,标准规范51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数据管理体系。
- 主要包括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
5. 数据目录与资源体系
- 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累计编制目录数据项224.4万项,基本实现应编目尽编目。
- 建设五大基础数据库(人口、法人、信用信息、电子证照、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和九大专题库(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建住房、社会救助、法律服务)。
6. 数据共享与开放机制
- 数据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受限共享和不共享。
- 数据开放遵循“依法、规范、公平、优质、便民”原则,按开放属性分为无条件开放、受限开放和禁止开放。
- 2021年,省级平台开发3912个共享接口,调用次数达233.9亿次,支持最高1万次/秒并发。
7. 数据开放案例与成效
- 推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每年减少群众企业填表字段6.1亿项,免交申报材料6990.8万份。
- 提供111个高频“智能秒办”事项,实现审批零人工、零等待。
8. 数据开放与申请机制
- 建设统一数据开放网站(data.zj.gov.cn),设立11个地市分站点。
- 公共数据无条件开放提供直接下载与接口服务两种模式。
- 申请受限开放数据需具备数据存储、处理和安全保护能力,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开放利用协议。
9.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第三十五条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符合条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进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 授权运营需围绕六个方面进行:授权主体、授权对象、授权方式、授权内容、运营方式、安全监管与评价激励。
10. 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 健全公共数据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制度规范体系、技术防护体系、运行管理体系。
- 技术防护包括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访问精细化授权、数据脱敏、存储传输加密、数据水印溯源、隐私计算等。
- 强化运维管理,包括数据安全责任机制、风险监测、风险防范、安全培训和评估等。
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 推进数据全生命周期密态流转,采用同态加密、脱敏脱密、态势感知等技术,实现数据从采集、存储、处理、共享、开放到销毁的全流程安全保护。
- 探索安全多方计算技术应用,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
总结
浙江省通过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制度、标准、目录、资源、共享、开放等体系的完善,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安全化的数据治理模式。该省在数据安全方面建立了全面的保障机制,涵盖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数据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流转与高效利用。同时,通过数据授权运营和多方计算技术,探索数据赋能的新机制,助力数字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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