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26_香港稅務概覽_36页_5mb
报告摘要
2025/26 香港稅務概覽總結
核心內容
香港的稅務制度以分類稅制為基礎,主要徵收入息稅、利得稅和物業稅,不包括遺產稅、工資稅、流轉稅等。稅務政策根據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和相關稅法條文制定,並於2025年2月26日生效。
主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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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稅制
- 薪俸稅針對受僱收入及退休金,利得稅針對經營業務的利潤,物業稅針對房地產租金收入。
- 香港目前不徵收遺產稅、工資稅、流轉稅、銷售稅、增值稅、餓贈稅或資本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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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香港已與多個國家/地區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部分協定尚未生效。
- 若收入源自香港,則需在香港納稅,除非有雙重課稅協定或相關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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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入息課稅
- 18歲以上香港居民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將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合併計算。
- 已婚人士可各自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但若已申請合併評稅則需共同申請。
- 虧損可結轉至未來課稅年度,用以抵銷應課稅收入。
薪俸稅
稅率
- 2025/26年度:首50,000港元為2%,其餘按累進稅率計算,最高不超過17%。
- 最高稅款上限為:首5,000,000港元按15%,餘額按16%計算。
個人免稅額
- 基本免稅額:132,000港元
- 已婚人士免稅額:264,000港元
- 子女免稅額:第一至第九名子女(出生年度為260,000港元,其他年度為130,000港元)
-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60歲以上者可享100,000港元,55至59歲者50,000港元
- 傷殘受養家屬或傷殘人士:100,000港元(如與納稅人同住)
稅務扣除項目
- 個人進修開支:100,000港元
- 居所貸款利息:基本100,000港元,額外20,000港元(如與子女同住)
- 強積金供款:每年最高18,000港元(2015/16年起),2019/20年起可增至60,000港元
- 合資格自願醫保產品保費: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
- 認可慈善捐款:可扣減入息的35%
津貼及豁免
- 津貼及非現金福利(如居所水電費用)如僱主為唯一債務承擔人,可豁免薪俸稅。
- 股份認購權收益須納稅。
- 免稅租金安排:如提供居住地方,租值按其他應評稅收入的10%、8%或4%計算。
退休福利
- 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僱員需按每月收入5%供款,上限為30,000港元。
- 強積金收益在65歲前不可提取,但特定情況可提早提取。
- 退休金如來自香港管理的基金,可豁免薪俸稅。
利得稅
稅率
- 法團:首200萬港元為8.25%,餘額為16.5%
- 法團以外人士:首200萬港元為7.5%,餘額為15%
徵稅基準
- 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所產生的應課稅利潤需納稅。
- 除非涉及轉讓定價或雙重課稅豁免,稅務居民身份與利得稅責任無關。
特殊類別納稅人
- 財務機構:利息收入需納稅,除非符合特定豁免條件。
- 保險業務:人壽保險業務利潤可按保費的5%計算,或選擇「經調整盈餘額」法。
- 飛機及船舶租賃業務:可選擇優惠稅制,稅率為0%或8.25%。
- 航運相關活動:如船舶代理商、經紀等,可享受0%或8.25%稅率。
- 投資基金:符合條件的基金可獲利得稅豁免。
- 專利盒機制:從研發活動產生的合資格知識產權收入可按5%稅率徵稅。
稅務扣除項目
- 借款利息及相關費用
- 建築物或土地租金
- 海外所得稅(如特許權使用費預提稅)
- 注銷壞帳或信用減值損失
- 修葺及修理支出
- 強積金及認可退休計劃供款
- 認可慈善機構捐款
虧損
- 虧損可抵銷當年應評稅利潤,也可結轉至未來課稅年度。
- 合伙企業的虧損可由合夥人抵扣。
轉讓定價法規
- 香港自2018年7月引入全面轉讓定價制度。
- 企業需準備總體檔案、分部檔案及國別報告,以符合反避稅要求。
- 符合規模或交易額條件者可獲豁免準備文檔。
物業稅
稅率
- 標準稅率為15%。
徵稅基準
- 應課稅值為物業價值扣除已繳差餉及20%修葺免稅額。
- 政府及領事物業免稅。
稅務豁免及寬減
- 稅務局可豁免物業稅,但已繳稅款可在利得稅中抵扣。
- 住宅物業稅率自2024年2月28日起為0%。
- 住宅買家印花稅自2024年2月28日起為0%。
印花稅
稅率
- 不動產售賣轉易契:根據交易價值分層徵收,範圍從100港元到4.25%。
- 不動產買賣協議:與售賣契約稅率相同。
- 住宅物業:轉售時需繳納額外印花稅(2024年2月28日起為0%)。
- 股票交易:從價印花稅為0.2%(買賣各0.1%),每份轉讓文書需繳5港元定額稅。
- 不記名票據:市場價值的3%徵稅。
豁免
- 相聯法人團體之間的不動產或股票權益轉移可豁免從價印花稅。
- 某些金融交易(如股票借貸、期權對沖、單位信託基金等)可獲豁免。
稅務申報與繳款
- 薪俸稅:通常在下一課稅年度的5月2日申報,繳稅日期在評稅通知書上指定。
- 利得稅:通常在下一課稅年度4月1日申報,繳稅日期在評稅通知書上指定。
- 物業稅:通常在下一課稅年度4月1日申報,繳稅日期在評稅通知書上指定。
- 電子申報:可獲延期一個月。
- 暫繳稅:納稅人需在報稅表提交前繳納暫繳稅,超額部分可抵銷下一年度稅款。
稅務豁免及寬減
- 外地收入豁免機制:源自海外的利息、股息、股權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如符合條件可豁免利得稅。
- 資本開支寬減:工業或商業建築物及裝置的資本開支可獲折舊免稅額,部分可全額扣除。
- 翻新開支:非住宅翻新資本開支可分五年平均扣稅。
- 頻譜使用費:2024年1月19日起,拍賣所得頻譜使用費可全額扣除。
- 企業財資中心:可享受8.25%的優惠稅率。
聯絡人
- 香港稅務:倪智敏、王曉彥、簡教恒、黃幹淘、曹倪葆、何潤恒、利家樂
- 國際稅務:Andrew D’Azevedo、Jesse Kavanagh
- 會計與薪酬:識雯慧
- 中國稅務:曾惠賢、倪智敏
- 企業服務:賺煩琪
- 私人客戶及家族企業服務:王曉彥、湯愛倫、王志偉
- 稅務分歧協調:王健華
- 稅務科技:郭蔼欣
- 轉讓定價:李筱筠、Peter Brewin
- 公司稅務(美國):劉俊詠
- 法律服務:Michelle Taylor
注意事項
- 稅收建議在成為法律前可能修改。
- 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專業建議。
- 納稅人應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獲取個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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