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2025年 越南稅務手冊總結 ## 核心內容概覽 本手冊涵蓋了越南2025年最新稅務政策及實務操作指南,包括企業所得稅、移轉訂價、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外國承包商扣繳稅(FCT)、資本利得稅、雙重徵稅協定(DTA)、增值稅(VAT)、特別銷售稅(SST)、綠色稅制、進出口關稅、個人所得稅(PIT)等內容。手冊信息基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立法提案,僅作為一般指南,具體交易需進一步諮詢專業意見。 --- ## 企業所得稅(CIT) ### 稅率 - 標準 CIT 稅率為 20%。 - 石油及天然氣產業 CIT 稅率為 25% 至 50%。 - 矿產資源產業 CIT 稅率為 32% 至 50%。 ### 稅收優惠 - 鼓勵行業包括教育、醫療、高科技、環保、基礎建設等。 - 鼓勵地點包括經濟科技區、工業園區、社會經濟困難地區。 - 稅收優惠包括 10%、17%、5% 稅率,適用期間分別為 15 年、10 年、37 年,部分情況可延長。 - 研發及大型投資項目可享受較長的免稅期和減稅期。 - 有特定條件的企業可享受土地及租金減免。 ### 不可抵扣費用 - 不符合現行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 - 未實際支付或未在勞動契約中載明的員工薪酬; - 超過平均薪資一個月的員工福利; - 超過每月 300 萬越南盾的自願退休金及人壽保險提撥; - 不符合現行規定的研發預提費用; - 超過《勞動法》規定的遣散補貼; - 由外企總部分攤的管理費用超出收入分配規定部分; - 未實際到位註冊資本的貸款利息; - 個人貸款利息超過國家銀行利率 1.5 倍; - 超過 EBITDA 30% 的利息費用; - 未計提的股票貶值、壞帳、金融投資損失、保固費用; - 未實現的匯兌損失(非應付帳款); - 捐款(教育、醫療、自然災害、慈善住所、科學研究除外); - 行政處罰、逾期利息; - 關連方服務費。 ### 虧損結轉 - 虧損可全額或逐漸結轉,結轉期限為五年; - 企業虧損與非虧損業務利潤可互抵; - 不允許往前年度結轉虧損。 ### 利潤匯出 - 外國投資者可在財政年度結束或終止投資時匯出利潤; - 若越南子公司處於累計虧損狀態,不得匯出利潤; - 需在利潤匯出前至少 7 個工作日通知稅務機關。 --- ## 移轉訂價(Transfer Pricing) ### 適用範圍 - 適用於越南國內的關係人交易; - 適用於越南企業與外國企業之間的交易。 ### 關係人定義 - 股權持有門檻為 25%; - 企業與個人也可視為關係人。 ### 移轉訂價方法 - 可接受的獨立交易方法包括:可比未受控價格法、再售價格法、成本加價法、利潤分割法、可比較利潤法; - 可接受的交易範圍為 35 分位數至 75 分位數。 ### 移轉訂價文件 - 需準備三層文件:集團主檔、移轉訂價報告、國別報告; - 国別報告需在會計年度結束後 12 個月內提交; - 若最終母公司為越南企業,且年度全球合并收入超過 18 億越南盾,需提交附錄 IV; - 若符合特定條件,可免除準備移轉訂價文件。 ### 利息費用扣抵上限 - 利息費用扣抵上限為 EBITDA 的 30%; - 不包括官方發展援助(ODA)貸款利息、政府優惠貸款、國家計劃貸款利息。 ### 預先訂價協議(APA) - 可選擇與稅務機關簽訂單方、雙方或多方 APA; - 需滿足關係人交易不處於稅務爭議或稅務上訴中; - 申請流程包括備案、正式提交、評估、商議及結論五個階段; - APA 有效期限為 3 年,不超過納稅人在越南的經營年數。 --- ## 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 ### 多邊公約(MLI) - 越南於 2022 年 2 月 9 日簽署 MLI,成為第 99 個加入國; - MLI 生效日:非稅務居民支付款項的就源扣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 其他稅種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第2支柱 - 跨國企業需對其在每個租稅管轄區產生的利潤繳納最低 15% 有效稅率; - 越南將採用 QDMTT(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與 IIR(所得涵蓋原則); - QDMTT 適用於外國投資企業,IIR 適用於越南企業的對外投資。 ### 避風港與罰則 - 過渡期內,若滿足特定條件,補充稅為零; - 過渡期內不會適用行政罰款,但可能產生利息滯納金; - 指導草案預計於 2025 年初正式頒布。 --- ## 外國承包商扣繳稅(FCT) ### 適用範圍 - 適用於外國組織及個人從越南賺取收入或源自越南的收入; - 包括利息、權利金、服務費、租賃、保險費、運輸費、證券轉讓收入、供應貨物至越南境內或在越南提供相關服務。 ### 稅率 | 行業 | 核定 VAT 税率 | 核定 CIT 稅率 | |------|----------------|----------------| | 貨物或與貨物相關服務 | 免稅 | 1% | | 服務 | 5% | 5% | | 餐廳、酒店和賭場管理服務 | 5% | 10% | | 建築、安裝(不含材料) | 5% | 2% | | 建築、安裝(含材料) | 3% | 2% | | 運輸 | 3% | 2% | | 利息 | 免稅 | 5% | | 權利金 | 免稅 | 10% | | 證券轉讓 | 免稅 | 0.1% | | 金融衍生商品 | 免稅 | 2% | | 其他活動 | 2% | 2% | ### 納稅方法 - **扣除法**:需在越南有常設機構,且經營時間超過 182 天; - **直接法**:無需登記和提交 VAT 及 CIT 申報表; - **混合法**:可登記 VAT 並按扣除法繳納, CIT 按直接法核定。 --- ## 增值稅(VAT) ### 適用範圍 - 適用於越南境內的生產、貿易及消費活動; - 適用於進口商品的應稅價格; - 進口服務依 FCT 征收 VAT。 ### 稅率 - **0%**:出口貨物及服務(如國際運輸); - **5%**:涉及必需品和服務的經濟領域; - **10%**:標準稅率。 ### 免稅對象 - 某些農產品; - 年收入低於 1 億越南盾的個人提供的貨物/服務; - 進口的某些鑽探裝置、飛機、船舶; - 用於科研、技術開發的進口機器、設備和材料; - 土地使用權轉讓(具體指引); - 衍生金融商品和信貸服務; - 各種證券活動; - 某些保險服務。 ### 退稅條件 - 出口商進項 VAT 超過 3 億越南盾; - 退稅金額不超過出口收入的 10%; - 某些 ODA 項目、外交豁免、外國人在越南採購商品但用於國外使用。 --- ## 特別銷售稅(SST) ### 適用範圍 - 某些貨物的生產或進口; - 某些服務的提供(如迪斯可舞廳、按摩、卡拉OK、賭場等)。 ### 稅率 - **75%**:雪茄/香煙; - **65%**:酒精飲品(酒精度≥20°); - **35%**:酒精飲品(酒精度<20°); - **65%**:啤酒; - **1%-3%**:電動汽車(2022-2027); - **20%**:氣缸容量>125cm³的摩托車; - **30%**:飛機、船舶; - **7-10%**:汽油產品; - **10%**:空調(不超過 90,000 BTU); - **40%**:撲克牌; - **70%**:紙類祭祀用品; - **40%**:迪斯可舞廳; - **30%**:按摩、卡拉OK; - **35%**:賭場、博弈場所; - **30%**:賭博娛樂; - **20%**:高爾夫; - **15%**:彩券。 ### 計稅價格 - SST 計稅價格為本地出售價格,不包括 SST、VAT、環境保護稅; - 若售價與市場價格不符,稅務機關可核定應稅價格; - 進口商品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 + 進口關稅。 --- ## 綠色稅制 ### 綠色稅種 - **特別銷售稅(SST)**:與環境保護相關,如對使用混合燃料或生物能源的汽車、含有生物燃料的汽油; - **碳排放配額**:針對排放 CO2、CH4、N2O 等的企業; - **自然資源稅(NRT)**:針對開發石油、礦產、天然氣、林產品等; - **環境保護稅(EPT)**:針對對環境有害的貨物,如汽油、柴油、煤炭、塑膠袋、受限制化學品。 ### 綠色激勵措施 - 現金補助、稅收優惠; - 有土地相關利益、減少土地租金、較低利率、免徵或減徵環保稅費、對環保產品的補貼等。 --- ## 進出口關稅 ### 進口稅率 - 分為普通稅率、優惠稅率、特別優惠稅率; - 優惠稅率適用於與越南簽訂 FTA 的國家; - 特惠稅率包括東協、日本、韓國、歐盟、RCEP、VCFTA 等; - 未生效的協議包括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的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 免稅對象 - 受鼓勵投資項目之固定資產; - 用於油氣活動的進口機械設備、材料; - 用於出口商品的原料、配件; - 暫時進口或出口用於保固、維修、更換的商品。 ### 退稅條件 - 已繳納進口關稅但未進口; - 未經使用且必須再出口; - 用於加工出口的進口商品。 ### 出口關稅 - 適用於少數自然資源,如沙料、白墾岩、大理石、花崗岩、礦石、原油、林業產品、廢金屬; - 稅率範圍為 0% 至 40%; - 稅基為離岸價(FOB)。 --- ## 個人所得稅(PIT) ### 稅務居民 - 居住 183 天以上或擁有永久居留地; - 全球收入徵稅,受雇所得按累進稅率; - 非受雇所得按不同稅率。 ### 稅率 | 稅務居民-受雇所得 | 年應稅收入(百萬越南盾) | 稅率 | |------------------|--------------------------|------| | 0 - 60 | 5% | | 60 - 120 | 10% | | 120 - 216 | 15% | | 216 - 384 | 20% | | 384 - 624 | 25% | | 624 - 960 | 30% | | 960 以上 | 35% | | 稅務居民-其他收入 | 應稅收入類型 | 稅率 | |------------------|--------------|------| | 營業收入 | 0.5% - 5% | | 利息/股息 | 5% | | 股份出售 | 0.1% | | 資本轉讓 | 20% | | 房地產出售 | 2% | | 版權收入 | 5% | | 經營權/權利金收入 | 5% | | 得獎收入 | 10% | | 繼承/贈予收入 | 10% | | 非稅務居民 | 應稅收入類型 | 稅率 | |------------|--------------|------| | 受雇所得 | 20% | | 營業收入 | 1% - 5% | | 利息/股息 | 5% | | 股份出售/資本轉讓 | 0.1% | | 房地產出售 | 2% | | 版權收入 | 5% | | 權利金/經營權收入 | 5% | | 得獎收入 | 10% | | 繼承/贈予收入 | 10% | ### 稅務減免 - 員工繳納的社會、醫療及失業保險費; - 繳納本地自願退休金計劃(有上限); - 向認可慈善機構的捐贈; - 月個人免稅額為 1100 萬越南盾; - 每個受扶養人免稅額為 440 萬越南盾。 ### 稅務申報 - 受僱所得需在次月 20 日前申報; - 申報與繳納需在季度結束次月最後一天前完成; - 年度最終申報需在下一年度第 4 個月最後一天提交。 --- ## 其他稅務與行政管理 ### 發票 -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必須使用電子發票; - 未驗證碼的電子發票適用於特定行業(如電力、汽油、電信、信貸機構等); - 企業需在稅務機關網站上線登記並取得批准。 ### 不動產稅 - 外國投資者需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 - 租金費率根據地點、行業及基礎設施不同; - 自 2024 年起,土地價格表由省級政府每年發布。 ### 海關估價 - 遵循 WTO 估價協定,以交易價格為基礎; - 若交易價格不適用,則使用其他方法如市場價格、海關估價數據庫等。 ### 海關查核 - 可能針對 HS 編碼、估值、原產地、免稅材料使用等進行查核。 ### 增值稅申報方法 - **扣除法**:適用於年收入達 10 億越南盾以上或自願採用的企業; - **直接法**:適用於年收入低於 10 億越南盾的企業或個人經營戶; - 申報期限:月度為次月 20 日前,季度為季度結束次月最後一天前。 --- ## 稅務系統與稅務稽核 - 稅務稽核數量增加,方法複雜; - 稅務機關可能對移轉訂價文件中可比對象的合理性、服務費認列、利潤率波動等進行查核; - 稅務稽核範圍包括移轉訂價評估。 --- ## 稅務管理與服務 - 越南稅務機關已啟動電子商務稅務登記、申報和支付門戶平台; - PwC 越南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 聯絡人資訊可於手冊末尾查閱。